確診生不能參加指考 補救措施3選1

確診生不能參加今年指考,招聯會提出補救方案。(本報資料照片

今年大學指考7月28日至30日舉行,但確診考生不能參加考試。招聯會今天宣佈確診隔離考生補救措施,考生必須同時具備4條件,補救措施可以3選1,其中繁星已錄取、個申正取或備取獲分發 可選擇重回原校系

今年大學指考考生,若在考試期間正在居家檢疫、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則會安排在隔離試場應考,但確診考生則不能參加考試,因此必須有補救措施。

招聯會執行秘書戴念華表示,適用補救措施考生必須具備4條件,缺一不可,包括一、考生必須已報名110學年大學指考;二、確診治療尚未痊癒或尚未解除隔離而無法參加指考。

三、已通過110學年考試入學招生管道證明文件審查,提出確診隔離治療通知書佐證,在7月26日上午9時起至8月2日下午5時止,以網路向招聯會申請;四、經招聯會認定通過後,在8月16日前繳交備審資料及志願切結書等相關表格

戴念華進一步說明,考生因情況不同,分發原則及審查方式有三類,符合適用條件考生的得選擇其中一類。

第一類是選擇考試入學管道志願校系的考生,檢附自傳讀書計劃高中三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及志願序表,提交招聯會轉送志願校系審查,最多填6個志願校,按獲錄取校系及志願序分發。考生如果有參加今年的學測,成績則由大考中心提供給學生選填志願的校系參考。

第二類是今年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已經獲錄取並放棄,則可以重新選擇分發原繁星錄取校系。

第三類則是今年個人申請入學管道獲「校系正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後放棄的校系,可以選擇1個校系分發。

其中二、三類是直接獲分發,第一類6個志願錄取與否是由校系審查評估後決定,皆採外加名額,但是牽涉到政府人力管控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公費系組全師培系組的志願,以上一、二、三類皆無法適用。

招聯會表示,確診考生不得同時登記考試入學分發登記、又申請補救措施,當考生若未能全程參與已報名的考科,而以已經考的部分考科參加110學年度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管道登記分發時,便不得再選擇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