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學重機卻溜摩鐵騎靚女 9月孕妻見鹹溼簡訊氣到早產
人夫學重機卻在摩鐵騎靚女,9月孕妻見鹹溼簡訊早產。(本報系資料照)
一名家住新北市人夫在重機駕訓班時認識一同前往學車的趙女,之後經常騎車共同騎重機,未料竟2度共同上摩鐵發生性關係,雙方還互傳鹹溼簡訊「第一次跟我做愛的男生都很快很正常」、「做愛表情就很像待宰的羔羊」、「做愛不就是要很enjoy」,當時懷孕9月的妻子發現後暴怒造成早產而對A女提告,新北地院判決趙女須賠20萬,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該位人夫於107年7月24日、107年8月1日,分別在新八里與蘆洲汽車旅館內與趙女發生性行爲,事後雙方以通訊軟體調情討論細節,妻子發現丈夫出軌時,正值懷孕第三胎8、9月之際,因受衝擊過大,致懷孕後期須全程安胎,除每2至4小時即須服用安胎藥,甚須長期臥牀,仍造成老三早產,且因原告於懷孕期間過度焦慮,連帶影響老三 出生後情緒不穩難帶。
趙女辯稱,他和人妻在駕訓班相識,僅爲朋友關係,常一同與其他朋友出遊騎車、聊天,雖有與他前往汽車旅館,但否認發生性行爲,還說雙方簡訊內容亦爲男方單方幻想。
不過人夫卻在庭上坦承與趙女交往,第一次發生關係是在107 年7 月24日自香港返國時,趙女約他出來說要禮物,兩人便前往八里某汽車旅館發生第一次性行爲,隔一星期後又約往蘆洲汽車旅館發生第二次性行爲。
法官檢視雙方簡訊內容後發現,內容相當鹹溼露骨,包括「第一次跟我做愛的男生都很快很正常啊…」、「我跟你講啦,跟我做愛的時候,不能看我的臉」、「妳那個表情就很像待宰的羔羊」、「我說做愛不就是這 樣嗎?就是要很enjoy 」、「我那裡很緊,好像溫度比較高」等。
法官因此認定,人夫能清楚說明發生性行爲之時、地,且對話內容爲雙方談論發生性行爲時之細節,若非親身經歷,難以憑空杜撰。因此認爲雙方親密交往、性行爲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顯已嚴重破壞妻子與配偶婚姻生活之維持判決趙女須賠20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