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野放動物最高罰250萬!政院修法杜絕野放歪風

▲許多民衆喜歡飼養寵物,但近年野放歪風盛行,已嚴重影響生態政院修法杜絕。(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行政院日前請農業委員會再行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強化野生動物釋放之管理預計在14日的院會拍板定案,核轉立法院審議案,衛來若未經主管機關同意隨意放生動物,將處以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據瞭解,政院考量近年動物放生活動朝向大型化商業化發展,甚至有民衆向商人購買大量野生動物進行放生,每年放生動物超過2億隻,物種涵蓋蟲、魚、鳥、獸等,嚴重影響生態平衡,甚至會增加傳播疾病危害其他野生動物的可能性

根據行政院要求農委會擬具的草案內容,此次修法同時強化野生動物釋放的管理,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將處以新臺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近年來黑熊、石虎等野生動物因誤觸獸鋏而受傷事件頻仍,廣受動保團體社會大衆關注,政院指出,爲徹底防杜獸鋏不當傷害野生動物,此次修法將全面禁止獸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