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華僑女丟錢包 埔里男佔爲己有遭法辦

林男撿到錢後據爲己有,因涉侵佔遺失罪嫌,已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民衆提供/黃立傑南投傳真)

埔里分局日前接到一名日籍華僑女子報案,表示她騎車經過埔里鎮中正路時,隨身錢包不慎掉落,遺失居留證和錢包內現金內心十分着急。警方循線竟發現一名埔里男子,撿到錢後據爲己有,因涉侵佔遺失物罪嫌,已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埔里派出所受理該案後,立即協同報案人女子前往現場及附近實施查訪,沿途調閱各民宅路口監視器,鍥而不捨地逐一搜集並分析監視器相關畫面,順利在一處民宅自家裝設的監視器中,發現一名林姓男子騎乘腳踏車經過該地點,疑似撿起一個錢包看了後竟佔爲己有然後揚長而去,惟該監視器畫質不清晰,於是警方遂繼續推斷其行經路線,再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該男涉有嫌疑,遂立即通知其到案說明。

林姓男子在接獲警方通知後,深知案情敗露已無法隱瞞,主動到所說明,並坦承犯行不諱,其表示除將現金佔爲己有外,另將錢包及所有證件隨機丟至和平東路郵筒內。

林男因一時起了貪念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錯誤全案訊後將林男依涉侵佔遺失物罪嫌,函送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雙勝法律事務所律師劉忠勝表示,部份民衆可能以爲撿到遺失物丟到郵筒能夠寄還給失主,是不正確的想法,應該要交給警局。而此案拿了錢又丟到郵筒內,較可能被認定是滅證的行爲。

錢包失而復得後,女子感受警方面對這種小案子卻能夠本着同理心去主動處理,鍥而不捨的追查並積極協助找回遭侵佔的財物及丟失之證件,着實讓人內心感動,對處理員警熱忱服務,致上無比感謝,直稱讚埔里除了「好山、好水」外,連波麗士大人也讓人覺得「好貼心」。

埔里警分局分局長方秋梅特此呼籲民衆,如撿到拾得物品應即刻送交警方處理,切莫因貪圖一時利益觸法,因小失大實在是得不償失,「拾金不昧」纔是最好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