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羌彌猴3年同地點現蹤?監測技士用舊照被訴

保育類動物山羌、彌猴,如此「規律」3年出現同一地點?44歲、林務局東勢林管技士劉榮欽,負責監測野生動物森林溪流魚類,沒想到他所提報102、103年執行成果,與101年拍攝照片相同,加上照片日期空白被識破。臺中地檢署偵結,依僞造文書罪嫌起訴劉男

劉男自101年5月起,負責東勢管理梨山工作站的野生動物、溪魚等監測工作,明知其所製作的成果報告十分重要,爲提供野生動物保育及棲息經營管理的參考;其監測方式依獸徑、野生動物食痕糞便位置,當作架設紅外線自動照相機的判定依據,再視情況於一定期間過後將相片取回運用

但劉男卻將2監測處於101年所拍攝的野生動物成果,使用電腦軟體刪除其原始拍照日期,充當102年全年、103年第1到3季的成果照片,將932張假照片提報該處育樂課彙整。

由於照片雷同性高,劉男又刪除拍照日期、變造不完整被識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