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佈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全文)

觀點網訊:10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2024-2027年)》。

該行動方案提出了六方面18項具體措施,包括實施成果轉化改革攻堅行動、企業創新加速行動、技術轉移夥伴賦能行動、技術經理人專精培育行動、技術要素市場聯通行動以及轉化生態協同共建行動。這些措施將爲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促進科技成果的高效對接和合規交易。

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2024-2027年)全文如下:

爲進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效能,加快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上海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等,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7年,本市科技成果轉化主體動力持續增強,在重點產業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標誌性轉化成果,形成體系化實施、場景化驅動、要素融合發展的技術轉移生態。全市技術合同成交額超過8000億元;科研事業單位累計科技成果轉化合同額達到1000億元,科技成果轉化孵化的企業超過2000家;培育服務水平專業、運營模式突出、示範效果明顯的概念驗證中心、開放式創新中心和技術轉移機構100家以上,引育專業化、複合型技術經理人3000名以上。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成果轉化改革攻堅行動

1.推動重點領域持續產出高質量成果。圍繞本市“(2+2)+(3+6)+(4+5)”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一批高水平研究機構,通過承接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實施市級重大專項等,產生一批高水平創新成果,形成一批專利合作條約(PCT)國際專利申請和高價值專利。啓動實施顛覆性技術創新計劃,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前沿技術培育和未來技術探索。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強化以創新質量、績效、貢獻爲核心的評價導向。建立項目經理人制,體系化、有組織地發現、遴選和佈局科研計劃項目。(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知識產權局)

2.暢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通道。全面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創新改革試點,鼓勵通過“賦予所有權+轉讓+約定收益”模式,實現職務科技成果全部所有權賦權,允許對科研人員過往創業行爲進行合規整改。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和醫療衛生機構等科研事業單位建立技術託管平臺,建立科技成果所有權、運營權與收益權分割管理的運營模式。發揮國家醫學中心、國家臨牀醫學研究中心、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等帶動作用,提升本市臨牀研究和產醫融合能力,加強衛生健康數據大平臺和信息共享機制建設。加強專利轉化運用,推動單位盤活存量專利,做優專利增量,鼓勵通過專利開放許可等路徑,與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對接。推動符合盡職免責條件的科技成果轉化不納入國有資產績效和保值增值考覈範圍。(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知識產權局)

3.健全科技成果轉化制度體系。科研事業單位應強化科技成果轉化的主體責任,加強內部機制改革創新,強化科研、財務、資產、人事等部門工作協同,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督促作用,建立完善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科技成果轉化股權和現金獎勵、科研人員創業等制度。優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中技術合同獎酬金髮放制度。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健全盡職免責機制,優化稅收政策,科技、教育、衛生健康、財政、稅務、審計等多部門聯動,加強與紀檢監察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審慎監管的工作機制。(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二)實施企業創新加速行動

4.支持企業深度參與成果轉化。實施概念驗證中心建設計劃(POC計劃),引導本市科技企業、社會資本聯合科研機構建設概念驗證中心,降低科技成果轉化風險和不確定性。實施大企業開放式創新中心計劃(GOI計劃),構建場景驅動、模式有效、創新者集聚的開放創新平臺。鼓勵本市國有企業開展事前約定的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加快創新產品應用推廣,動態更新上海市創新產品推薦目錄,加大裝備首臺套、軟件首版次、新材料首批次等“三首”支持力度;完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認定政策,引導企業持續開發自主創新成果,加快成果轉化和產業化。(責任單位:市科委、市國資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

5.強化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支持科技領軍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建立重大任務牽引的協同機制。深化實施“探索者計劃”,引導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應用基礎研究。支持高校聯合企業建設國家產教融合創新基地、製造業創新中心、協同創新中心,提升高校開展有組織科研和科技攻關能力。建強全球技術供需對接平臺,優化創新挑戰賽等活動機制,推動更多任務由企業提出,促進科技成果更好由企業使用。(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財政局)

6.加速資本賦能科技成果轉化。發揮上海未來產業基金功能,聯動設立概念驗證基金、成果轉化基金等,支持技術轉移機構建立成果早期孵化服務機制,開展深度孵化、持股孵化。拓展精準服務科技成果轉化的科技金融業務,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強科技金融服務,開發科技成果轉化信貸、保險等科技金融產品,打通技術轉移機構科技信貸支持路徑。指導國有企業完善國有創業投資機構投資決策和業績考覈機制,以企業在一定週期內的整體業績作爲考覈對象。(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委金融辦、上海金融監管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

7.發展高質量的成果轉化載體。推進張江高新區改革創新發展,在企業自主創新、成果轉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市、區聯動加快培育高質量孵化器,支撐顛覆性科技成果的率先轉化和硬科技企業的加速孵化。市、區協同構建服務重點產業發展、特色鮮明、成效顯著的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區。深化大學科技園改革發展,探索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建設,促進校區、園區、城區進一步融合發展。鼓勵科創園區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深度合作,探索成果發現、概念驗證、園區服務、投資與孵化貫通的運營模式和收益分享機制。設立“大零號灣”發展專項資金,深入推進上海閔行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建設。(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市規劃資源局、各區政府)

(三)實施技術轉移夥伴賦能行動

8.大力發展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和平臺。實施技術轉移機構培育計劃(TTO計劃),支持科研事業單位設立專職技術轉移機構,建立用人靈活、專業高效、激勵有效的科技成果運營體系,支持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開展概念驗證、價值與潛力評估、供需對接、技術投融資等技術轉移服務,鼓勵本市創新創業載體、知識產權機構、投融資機構、律師事務所等發揮專業優勢,拓展技術轉移服務業務。鼓勵機構間優勢互補、資源互換,共同服務科研人員科技成果轉化。推動上海臨牀創新轉化研究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專家成果展示與轉化中心、綠色技術銀行、國家技術轉移東部中心等轉化平臺創新運營模式、做強服務功能。(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知識產權局、市經濟信息化委、申康醫院發展中心)

9.加速打造創業孵化服務體系。實施技術轉移加速計劃(TTA計劃),支持科研機構的科技成果以許可、轉讓、作價投資或產學研合作等方式實現就地就近轉化、孵化。引導技術轉移機構開展“研投融合”“服投聯動”“債股轉換”等模式創新,提升轉化效能。加強師生創新創業系統化培訓,搭建科學家、企業家和投資人的“對話”橋樑。支持舉辦專業服務能力強、市場影響力大、成效好的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加大對市場化辦賽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財政局、市人才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四)實施技術經理人專精培育行動

10.深化實施技術經理人引育工程。持續引導有條件的高校開展各具特色、貼近市場的技術轉移方向學歷教育。發揮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作用,完善以實訓爲特色的非學歷教育培訓體系,打造孵化技術轉移機構的載體。加強技術轉移導師隊伍建設,助力青年技術經理人成長。支持符合條件的技術經理人申報本市各類高層次人才計劃。優化外國高層次技術經理人來華工作許可流程,完善配套家屬簽證、子女入學等服務。(責任單位:市科委、市委組織部、市教委、市人才局、市公安局)

11.加強優秀技術經理人政策激勵。支持技術轉移機構培養、聘用優秀技術經理人。將專業化技術經理人培養納入本市科技創新券、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重點領域等。探索推動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納入人才引進重點機構範圍,對符合條件的技術經理人可按照規定辦理居住證積分、居轉戶、人才引進落戶,並納入市、區兩級人才公寓和租房補貼等人才安居支持保障範疇。(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才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委)

12.建立技術經理人職業化發展通道。科研事業單位應當設置技術經理人專技崗位,建立技術轉移崗位競聘體系,在成果轉化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於技術轉移機構運營和服務人員獎勵,相關獎勵支出不受覈定績效工資總量限制。探索初、中、高級技術經理人能力評價方式,完善技術經理人相關的職稱評定機制。探索制定技術經理人執業準則及職業誠信制度,規範行業行爲,打通職業場景應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委、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

(五)實施技術要素市場聯通行動

13.建設專業化技術與知識產權交易場所。支持上海技術交易所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機構,強化技術權益確權、確價、競價、結算、增信等全鏈條交易服務功能,爲交易主體高效對接、合規交易、合同履行提供專業服務,探索技術產權證券化。推動上海技術交易所與國家知識產權運營(上海)國際服務平臺等聯動發展,健全合規監管制度,支撐構建互聯互通的全國技術交易網絡。(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知識產權局、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

14.培育長三角一體化技術要素市場。深化長三角科技創新共同體聯合攻關合作機制,高效配置技術、資金、平臺和人才等資源,促進跨區域產學研深度合作。發揮長三角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長三角科研院所聯盟等作用,深化“團隊參股”“撥投結合”機制,加速科技成果轉化。支持上海技術交易所建設長三角技術交易服務網絡,推動國家技術轉移東部中心與長三角區域科技市場建立資源互通、利益分享機制。(責任單位:市科委、市財政局)

15.建設全球技術交易服務網絡。支持上海技術交易所在臨港新片區持續提升國際交易中心能級,支持其在重點國家和地區設立海外服務站,建立與國際接軌的一體化跨境技術交易服務體系。完善國際技術轉移協作網絡,加強與國際知名技術轉移機構合作,常態化開展科技成果跨境推介和落地服務。持續發揮中國(上海)國際技術進出口交易會、浦江創新論壇等活動溢出效應,促進科技成果全球信息互通和轉化應用。(責任單位:市科委、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

(六)實施轉化生態協同共建行動

16.形成更大合力。發揮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聯席會議作用,完善政策體系、強化政策落實。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結合各自職能,給予支持保障。設立技術轉移體系專項,優化政策體系設計,健全績效跟蹤機制,營造成果轉化良好生態。(責任單位: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17.優化管理與服務。健全本市技術要素市場制度體系,構建技術要素市場監測、風險防控處置機制。建立技術轉移機構、技術經理人分類管理機制。試點推動財政資金支持的科技成果未按約定轉化的加速轉化機制,建立健全市級財政科技投入重大項目或平臺形成的科技成果管理與轉化促進機制。發揮本市科技成果轉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作用,加快標準化體系建設。(責任單位:市科委、市市場監管局、各區政府)

18.加強氛圍營造。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政策宣講,推出“服務手冊”,開設“訓練營”“轉化門診”,組建“互助組”,加強對科研事業單位、企業、服務機構等的精準輔導。持續發佈上海科技成果轉化白皮書,宣傳典型案例,加強示範推廣。(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委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