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10點檔》2女渡船過新店溪遇淫魔 離奇消失成「碧潭山谷冤魂」

早年碧潭山區居民渡船過河才能返往臺北,卻因交通不便,讓惡徒有機可乘,釀2女遇害遭棄屍山谷命案。(中時資料照)

新北新店區碧潭風景區,是依山傍水好地方,早年因爲交通不便,民衆都得搭渡船河才能到臺北,卻也因此奪走2名年輕女子的生命。1967年5月15日,家住在碧潭上游直潭路的黃x寬,當年在臺北市上班,須要先坐船通過直潭,走10多分鐘的山路之後,坐1次船通過新店溪,再搭車到臺北。那天,她早上7點出門再也沒回家父親以爲她回來晚了無船可搭,在朋友家過夜,直到第2天女兒仍然沒有回家,豈料女兒就此再也回不來,還成了遭奸棄屍荒山的冤魂

黃女失蹤的那天傍晚,她與鄰居一同在新店搭渡船返家,當時黃女走在前面,鄰居與另幾位同船人因爲有行李,走在後面,但黃女卻莫名消失灣潭山的山路上。

遇害黃女遇害遭丟棄在山區,被發現的衣物大多被撕破。(中時資料照)

「灣潭山」是被碧潭、灣譚與直潭圍起來的一塊山丘,警方接獲黃家報案,判斷黃女很可能在回家的山路上,發生意外失蹤,於是召集大批警員到灣潭山區搜山找人。多日後的一天上午,一組義警在靠近灣潭山的山谷草叢內,找到了失蹤多日的黃女遺體,由於時逢值盛夏,屍體經多日烈日曝曬已經腐爛,面貌難以辨識,黃父在棄屍現場看見皮帶和鞋子,與女屍的牙齒特徵,確認那具女屍就是失蹤女兒,當場不禁痛哭大喊,到底是誰害死她的寶貝女兒

法醫在黃女的遺體發現左肩下背部有一處刀傷,但並非致命傷,推測死者被人殺傷之後,逃命至此,被兇嫌追到後勒死。警方懷疑兇手是不是爲財殺人,但黃家人認爲,死者出門沒帶什麼錢,手錶也都是便宜貨,不可能是爲財殺人,警方改朝性殺人案方向偵辦,後來刑大的初步鑑定報告出爐,驗出黃女的身上有男性分泌物反應,但因被雨水沖刷,已驗不出血型。若是一樁性侵殺人案,爲何黃女失蹤當天走在她後面的人,都沒有聽到任何呼救或哭喊聲?警方於是開始調查黃女的交友情況。

黃女被棄屍的新店山區地點「界嶺」,是深山野嶺、平常人煙罕至。(中時資料照)

一位直譚當地居民向警方說,黃女失蹤當天下午,他曾在灣潭山的一處看到1名年約30歲奇怪男子,留長髮,警方很快查出那位男子是一名綽號「黑人」的劉姓男子,調出那名男子的記錄一看,發現他有竊盜、性侵、逃兵等多項前科,當時因逃兵被通緝,雖劉男被拘捕時堅稱自己並未涉及此案,仍被警方認爲是兇嫌移送法辦,但所有證據一一被檢察官推翻,無法將劉男依殺人棄屍定罪,一度查不出真正凶手的何人。

5個月後的1967年10月29日,景美女中學生在新店直潭情人谷舉行「萬人祝壽健行自強活動」,一名高二女學生董x鈞,活動結束第2天都沒有返家,她的父親焦急地至景美女中找尋,但校方僅告訴他女兒當天缺席,董父擔心愛女發生意外,便向新店警察分局報案請求尋人。警方後來在黃女失蹤同個山區,尋獲董女屍體, 並根據命案現場附近的地形研判案發地三面環水,一面接連屈尺,兇手不易逃出三灣地區,因而研判兇手可能仍匿居在直潭附近,於是發動附近各派出所警員,在灣潭、直潭、塗潭磺窟以及屈尺一帶挨戶查訪民衆,希望能透過清查戶口,找到兇手或有關兇手行蹤的線索

黃女遇害後5個,就讀景美女中二年級的董姓同學,也遭用兇嫌用同樣手殺害棄屍山谷,警方後來在直潭裡的兇嫌林政昭家後面水溝尋找兇刀。(中時資料照)

種種跡象顯示,兇手是當地人的可能性越來越大,但專案小組訪查中發現,居民只要提到這件案子都會三緘其口,最後只好祭出重賞,鼓勵民衆提供線索,另據同學確認,董女早上10點健行結束後,1人沿着溪流從塗潭裡走小路回新店,這時,塗潭渡船口王姓擺渡婦人,成了最重要的目擊證人。

根據王婦提供的線索,她10月29日吃過午飯後,確實划船送董女渡河,船上另1名乘客就是家住直潭裡的31歲林政昭,而他正是5個月前遇害的黃女舅父,警方約談林政昭後,剪下他的指甲化驗,污垢內含有與董女血型相同的A型血漬,雙臂上也有新傷結疤痕

兇嫌林政昭坦承殺害董女被判死刑,行刑前再曝黃女也是他殺的。(中時資料照)

檢察官因林政昭涉嫌重大下令收押,他的妻子接受警方問訊時,坦承林政昭在董女失蹤當天的下午3時左右回到家,就把外衣褲脫掉放在鋁盆內,穿着內衣褲吃飯,吃完後就異常自己洗衣服,且自己洗完還要她再洗一次,林政昭聽了檢察官播放妻子的證詞,自知紙包不住火,才向檢察官下跪坦承殺害董女。林政昭最後遭判處死刑,臨刑前,才向警方坦承,黃女命案也是他所犯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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