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租金「身分別」爭議 雙軌制解套
內政部長林右昌26日主持第14次住宅審議會議。(內政部提供/遊念育臺北傳真)
民團日前抗議,內政部新版「社宅租金分級收費草案」擬採「身分別」引發爭議,而內政部昨召開審議會議,部長林右昌說,社宅收費可雙軌並行,地方政府要採用所得別或身分別都可以;另外,爲落實可負擔原則,一般戶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1.5倍者,租金從8折減爲6至7折,初估1.11萬戶受惠。
上週開嗆內政部的桃園市長張善政透過幕僚迴應,內政部同意社會住宅收費方式可雙軌並行,若不影響中央補助,桃市樂觀其成,未來將持續與中央共同研議一致性的租金原則,避免一市兩制。
內政部制定「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擬以「身分別」作爲租金收費標準,遭民間團體與藍白立委批開倒車,內政部昨開會討論「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社會住宅招租制度專案」、「社會住宅租金分級制度草案」及「住宅計劃及財務計劃(112至115年)覈定計劃」。
該政策兩大重點,包含「落實社會住宅租金可負擔」,以及「收費方式可雙軌並行」。林右昌說,社宅租金評定是採取屋齡N+10年,視爲中古屋的方式來估價,社宅租金基本結構爲3至8折,雙北市部分地區因租金行情較高,依負擔能力再調降租金折數。
林右昌表示,租金負擔率由平均3成降至平均2成,並將一般戶中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1.5倍者,租金從第四級的8折減爲第三級的6至7折,初估約有37%、約1.11萬戶,原社宅承租戶受惠,擴大照顧低薪青年與邊緣戶並減輕租金負擔。
他強調,社宅收費方式可雙軌並行,地方政府要採用所得別或身分別都可以,原則是收取租金不得高於中央訂定的標準,後續由國土管理署就草案內容邀各地方政府研商確認。
林右昌說,爲研訂全國共同一致性的管理營運原則,中央已於去年3月成立「社會住宅營運管理聯繫大平臺」,建立與地方政府雙向溝通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