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創投密集向被投企業發起回購訴訟?相關人士:少數,主要因基金到期退出需要
據深圳陽光采購平臺,深創投近一年來密集增加訴訟法律服務採購招標公告。從2023年5月9日開始,深創投密集發佈了幾十起訴訟法律服務採購招標邀請函。
據不完全統計,2023年5月9日至7月23日,深創投共新增了34起訴訟法律服務採購招標,其中,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底新增16起,2024年初至7月23日,新增了18起。34起訴訟法律服務採購招標中,有30起涉及深創投與被投企業回購訴訟。
而對於新增幾十起訴訟法律服務採購招標,相關人士透露,採購招標立項是出於合規管理的要求,並不意味着已實際發生訴訟。深創投從事風險投資行業已有25年,累計投資企業超過1500家,此次系少數項目開展法律服務採購立項。“通過司法途徑主張回購,通常是由於基金經營期限到期,基金投資人(LP)要求退出,基金管理人盡職履責主張回購,維護基金投資人權益;也有個別企業出現嚴重損害股東權益的違規情形,基金依據協議的約定要求退出。”(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