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銀行一女員工詐騙2600萬 21人上當受騙

裁判文書網日前披露了一起震驚金融圈的案件

盛京銀行(02066.HK)一名女員工呂某利用自己銀行職員身份謊稱銀行內部有爲出國人員墊資投資項目,更以高額返利爲誘餌,致使20餘人被騙,涉案金額達到2600萬元。

經審查,該女員工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整。

以高額返利爲誘餌實施詐騙

其身邊一朋友被騙200萬元

“詐騙金額巨大,受害者包括朋友、同事親屬……”

“你正在接受調查,可我們大家的錢什麼時候能追回來……”

2020年5月,有受害者在微博上講述,自己50多萬元被盛京銀行女員工呂某所騙,“看着老公每天辛苦上班,我只能默默地心疼,我也想努力工作,可每次想到被騙的錢就感覺到心痛。”

6月18日,上述受害者向紅星資本局證實了此微博爲其所發。該受害者透露,還有一名受害者被騙了200多萬。

呂某與被騙人王某對話

受害者的哭訴

另外一位受害者王某也向紅星資本局講述了自己被騙經過。

“我認識呂某有7年多時間了,是非常熟悉的朋友。”王某稱,呂某有一次告訴他,銀行有爲出國人員墊資的投資項目,每個月可以獲得3個點利息,“我們當時沒有錢,但呂某建議我們可以刷信用卡。”鑑於對朋友的信任,王某將15萬元現金分成兩次交給了呂某。除此之外,王某瞭解到,其他大多數被騙者也是刷信用卡。

“雖然投資了,但每個月的利息一分錢沒收到。”王某稱,自己及其他投資者去詢問時,呂某總以各種理由推脫。

直到2019年,有銀行開始向他們其中的部分投資者催還信用卡時,他們卻始終聯繫不上呂某,才知曉被騙了。

“一位被騙者告訴我,她光還信用卡的利息,每個月就有2萬多。”

詐騙金額超2600萬元

銀行女職工被判10年

據警方回覆,呂某自首後因涉嫌詐騙罪,於2020年5月26日被刑拘,同年7月1日經檢察院批准逮捕

根據調查,出生於1983年的呂某是遼寧瀋陽市人,爲盛京銀行瀋陽市紅霞支行員工。

在2015年至2020年5月期間,其多次在瀋陽市和平區等地利用其盛京銀行職員的身份,通過上述詐騙方式,欺騙被害人王某1、安某李某1等20餘人以現金、信用卡、網絡貸款等方式向其投資,騙取被害人錢款

根據審計,王某1等21名被害人爲呂某支出資金26643338.40元,收到呂某等人支付的資金22164771.48元,收入小於支出4478566.92元。另外,楊某3、吳某、楊某2三人爲呂某支出資金12804470.29元,收到呂某等人支付的資金13740251.07元,收入大於支出935780.78元(後三人賬戶未納入審計)。

2021年2月26日,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呂某犯詐騙罪,向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過審理,法院認爲,呂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方法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不過,呂某經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且能夠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減輕處罰。

最終,法院判決,呂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整,依法上繳國庫等。

不過,王某向紅星資本局透露,雖然案件已經由法院判決了,但至今他們沒有拿到一分錢退款。

頻收投訴和罰單

曾被罰500萬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盛京銀行屢屢受到客戶投訴。

從遼寧銀保監局發佈的2020年銀行業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來看,第二、三、四季度,該銀行投訴量位列城市商業銀行及民營銀行第一位。其中,第二、三季度共計168件(包含信用卡業務投訴111件),占城市商業銀行及民營銀行投訴總量的59.15%;第四季度共計143件(包含信用卡業務投訴101件),占城市商業銀行及民營銀行投訴總量的60.85%。

與此同時,該銀行也相繼收到了多張罰單。紅星資本局注意到,上海銀保監局曾對其先後開出了300萬元和100萬元的罰單。

其中,該銀行上海黃浦支行因違規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等問題,被上海銀監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300萬元。另外,該銀行上海分行因未真實轉讓部分信貸資產、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的問題,被責令改正,罰沒合計101.86萬元。

根據官網顯示,盛京銀行總部位於遼寧省瀋陽市,前身是瀋陽市商業銀行,2007年2月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更名爲盛京銀行。目前,盛京銀行在瀋陽、北京、上海、天津、長春、大連等城市設立了18家分行。

紅星新聞記者 李偉銘 李晨

責編 任志江 編輯 鄧凌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