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有了明確標準!一起看專家解讀

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統籌規範現有市域產教聯合體,有序培育建設新一批市域產教聯合體。

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是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重大舉措,是“一體兩翼”的重要組成部分。2023年4月,教育部啓動市域產教聯合體創建工作,並於當年9月公佈了首批28家市域產教聯合體名單。

作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中的新事物,市域產教聯合體該如何建設?一年多來,聯合體在實體化運作、合作辦學、服務區域產業發展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但部分市域產教聯合體也存在目標定位不清、實體化運作不力、統籌力度不夠等問題。《通知》在總結實踐經驗和分析現存問題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建設內容,提出深化“四個合作”、推進“五金”建設,並且配套出臺了《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標準(試行)》(以下簡稱《建設標準》),爲怎樣建設市域產教聯合體提供了明確的、量化的標準,以進一步提高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水平,確保建設質量。

精準培育新佈局建設6家聯合體《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的總體要求,強調聚焦區域主導產業,把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成爲產教融合新形態、區域發展新機制,推動職業學校紮根區域、融入產業,走出一條職業教育助推地區產業發展、地區產業發展厚植職業教育根基的雙贏之路。此次新佈局建設的6家國家市域產教聯合體,體現出了聯合體紮根區域、融入產業的總體要求。新佈局的6家聯合體分別是:蘇州市太倉中德智能製造產教聯合體、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教聯合體、義烏自由貿易發展區市域產教聯合體、南寧市智能製造產教聯合體、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三江新區)市域產教聯合體、昌吉國家農高區現代農業產教聯合體。教育部職成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新佈局建設的6家聯合體,一是服務長三角、長江經濟帶發展,佈局節點城市浙江寧波、四川宜賓;二是服務“散裝縣”發展,“散裝縣”是指一些具有獨特產業特色和地方特色的縣級行政區,這些地區一個或幾個產業(產品)全球佔比高,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經濟模式和發展路徑,佈局浙江義烏、江蘇太倉;三是服務周邊外交,佈局廣西南寧、新疆昌吉。同時,《通知》首次提出將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納入部省會商內容,與部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市(縣)政府、牽頭學校和企業進行會商,通過評估、調研、監測等形式,精準分批培育建設新設國家市域產教聯合體,並在職業教育新一輪改革項目等方面對國家市域產教聯合體進行傾斜。

規範管理

44個指標明確建設標準

“合作”是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的核心。《通知》進一步明確市域產教聯合體的建設內容,提出深化“四個合作”,即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圍繞合作育人,《通知》從推進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實習實訓建設等“五金”建設方面明確具體建設內容,解答了地方在實踐中的困惑。

在進一步明確建設內容的同時,教育部也設置了具體的量化指標考察建設成效。《建設標準》設置基礎性指標、實質性指標、否定性指標3個一級指標,細分爲16個二級指標、44個三級指標,各指標設置觀測點,全方位闡釋了市域產教聯合體的建設標準。

“《建設標準》指導修正部分市域產教聯合體前期建設偏差,有效激發地方基於資源稟賦的自我創新意識,又利於聯合體開展橫縱向比較,查找自身問題,對實踐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職業教育與繼續教育研究所研究員張浩認爲。

在基礎性指標中,《建設標準》對省(市)級政府、產業園區、牽頭企業和牽頭學校4個主體,分別設置了細緻的觀測點,爲尚處於磨合階段的多頭管理部門提供了科學的行動指南。

在實質性指標中,《建設標準》以“四個合作”爲框架,針對首批聯合體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將主體責任、條件保障等落到實質性的、硬性考覈標準中。比如,針對部分聯合體組織架構仍不完善、密切配合的協調聯動機制尚未完整建立,《建設標準》提出了更爲清晰的組織機構、績效考覈等相關指標,保障了市域產教聯合體實體化運行組織架構的真實性。

在否定性指標中,《建設標準》列出了負面清單,在招生、就業、安全等領域發生重大違法違規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申報和建設過程中存在重大造假行爲,連續兩年沒有按計劃落實經費投入,連續兩年政府沒有出臺有效政策等將退出聯合體建設。

加強保障

推動地方扛起主體責任

“沒有強有力的保障,再好的政策設計也難以變成現實。聯合體的建設離不開各方協同配合與充足的資源保障。”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職業教育與繼續教育研究所所長王新波表示。《通知》從組織保障、政策保障和經費保障3個方面加強保障。在組織保障上,提出推動相關地方將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納入省市兩級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範圍,推動市委、市政府專題研究市域產教聯合體工作。在政策保障上,指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推動市級政府出臺支持市域產教聯合體良性發展,能落地、見成效的“政策包”。在經費保障上,指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推動市級政府、企業、學校安排市域產教聯合體專項經費,加大財政經費支持力度。“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確指出協同各方的責任主體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以期解決各方共管導致的‘責任分散’問題。”王新波說。

《建設標準》專門明確了主體責任和條件保障的指標觀測點。比如,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情況是否納入產業園區工作考覈指標和區域職業教育工作目標考覈體系,是否出臺支持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的“金融+財政+土地+信用”的實施細則,參與主體是否已經實質性享受到相關政策補貼,專項經費和日常經費安排和到位情況等。

教育部職成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依據《通知》及《建設標準》對各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情況進行全過程跟蹤監測及動態管理,引導聯合體在服務區域發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本文來源|中國教育報2024年11月14日03版,原標題《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有了明確標準 ——專家解讀〈關於加強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的通知〉》

本文作者|中國教育報記者 歐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