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300萬判囚7年半 前立委鍾紹和獲假釋
法務部。(本報資料照)
前立委鍾紹和被控2008年擔任立委期間,幫忙新加坡永順集團「喬」油品接駁計劃,收受對方300萬元賄款,最高法院2018年12月依貪污罪將鍾男判刑7年6月定讞,鍾於2019年1月入獄服刑。法務部矯正署已覈准他假釋案。
判決指出,2008年到2012年鍾男擔任立委期間,董姓業者因爲旗下公司提出,以所屬油輪卸儲定點錨泊在高雄港外7浬處的作業海域被駁回,因而尋求鐘的協助,鍾男於是以立委辦公室名義,邀請中央行政機關派員到辦公室協調。
鍾紹和將其助理所擬的提案,透過黨團助理在立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並作成附帶決議函請行政院參考等方式,協助董男推動油品接駁的申請案,鍾男在2011年4月5日收受對方的「感謝金」300萬元,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將他判刑7年6月,最高法院2018年12月駁回鐘上訴,全案定讞。2019年1月2日,鍾紹和至橋頭地檢署報到入監,矯正署日前核準他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