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起刀落!不積極增資 新光陳淮舟、魏寶生各減薪一年
新光金(2888)未能善盡對新壽健全經營、新壽所提增資和財業務改善計劃依舊無法讓新壽RBC回到200%,金管會今天宣佈,對新光金控董事長陳淮舟、新壽董事長魏寶生2024年度各減薪5成和3成,均爲期一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光金(2888)未能善盡對新壽健全經營、新壽所提增資和財業務改善計劃依舊無法讓新壽RBC回到200%,金管會今天宣佈,對新光金控董事長陳淮舟、新壽董事長魏寶生2024年度各減薪5成和3成,均爲期一年。
新壽更加罰兩項措施,一、禁止新增利害關係人授信,不包括既有已經簽約利害關係人交易,二、一個月內提報具體合理財業務改善計劃。
金管會表示,今年1月22日函請新壽提具完整、具體且可確保新壽113年6月底RBC達200%的增資計劃及明確時程。
但新壽2月22日函報改善計劃,雖有提出現金增資70億元及發行次順位債券80億元,惟執行後仍無法使其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其他改善措施包括提升收益、降低避險成本及撙節費用等欠缺量化評估依據,具高度不確定性,且無明確執行時程,亦難認依所提計劃確實執行能使新光人壽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
金管會認爲,新壽董事長魏寶生應充分了解新光人壽增資必要性及急迫性,卻僅將金管會相關函示、到會溝通情形於董事會中說明,並未於董事會中表達應積極尋求新光金控現金增資。
且承諾113年增資70億元中的55億元也未有具體時程,即於113年2月17日董事會通過無法使新光人壽113年6月底前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的113年改善計劃,顯見魏寶生未能善盡董事長職責,不利公司健全經營及保戶權益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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