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7小時右小腿仍需截肢 警政署長趕往醫院探視員警
▲新北市一名員警值勤時,遭一名酒醉駕駛高速衝撞,導致雙腿粉碎性骨折,右小腿需截肢。(圖/東森新聞,下同)
新北市臺65線新莊往五股方向,16日上午發生執勤員警遭撞斷腿案件,遭撞的蘆洲交通分隊員陳姓員警雙腿粉碎性骨折,可能有截肢之虞。警政署晚間發出消息表示,內政部長葉俊榮及警政署長陳國恩21時20分左右前往林口長庚醫院探視執勤遭撞員警並慰問家屬。
蘆洲分局陳姓員警16日上午執行聯合勤務交通引導任務時,在臺65快速道路遭酒測值達0.87的女駕駛撞斷雙腳,嚴重骨折,接着被送到林口長庚醫院進行接合手術,但由於傷勢過於嚴重,經手術後,左腳骨折已接合無須截肢,但右腳小腿處因受創相當嚴重,經過長達7小時的手術後仍須截肢。
警方則表示,希望醫療團隊能儘可能保有最多部分的右腳,希望截肢部位能控制在膝蓋以下,讓陳員較容易置裝義肢,對生活影響程度能縮到最小。
此外,事發後,警政署副署長周文科隨即代表署長慰問家屬,而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新北市長朱立倫、警察局長鬍木源及衛生局長林奇宏等人則陸續趕往醫院探視員警;葉俊榮與陳國恩則在晚間趕往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