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避“雷”,先看穿製假售假“花招”!
新華社北京11月9日電(記者熊豐)“雙11”要來了,消費者應當如何避“雷”,以免買到假冒僞劣產品?公安部9日公佈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侵權假冒犯罪8起典型案例。讓我們一起從這些典型案例中,看看製假售假的那些“花招”。
今年7月,山西省公安機關破獲“7·06”製售假冒品牌潤滑油案,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搗毀製假窩點3個,案值3400萬餘元。經查,不法分子冒充正規經銷商資格,大量生產假冒品牌潤滑油,通過實體店鋪與社交平臺相結合的模式對外推廣銷售。
今年5月,遼寧省公安機關破獲 “5·12”製售假冒品牌箱包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打掉製假窩點7個,查扣假冒品牌箱包1.6萬餘件,案值1.2億餘元。經查,不法分子生產假冒品牌箱包後,通過實體店、社交平臺、“直播帶貨”等方式對外銷售。
今年8月,上海市公安機關破獲“8·28”製售假冒品牌商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1名,搗毀製假售假窩點8個,查獲假冒品牌箱包、服裝、首飾、手錶等商品3000餘件,案值5000餘萬元。經查,不法分子與擁有百萬粉絲的“網紅主播”勾結,通過“直播帶貨”方式推廣銷售。
今年5月,江蘇省公安機關破獲“8·27”製售假冒品牌手機屏幕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5名,查獲假冒品牌手機屏幕成品、半成品14.9萬餘件,案值1億餘元。經查,不法分子通過購進廉價手機,將屏幕拆卸、檢測、改裝、翻新,粘貼高檔品牌手機的商標後通過電商平臺對外銷售。
今年10月,江西省公安機關破獲“6·11”製售假冒品牌箱包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5名,搗毀製假窩點30個,查獲大量假冒品牌箱包,案值近10億元。經查,不法分子通過自建網站、電商平臺、設立實體店鋪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推廣銷售。
今年5月,山東省公安機關破獲“5·12”製售假冒品牌蓄電池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3名,查獲假冒品牌蓄電池成品、半成品6000餘塊,案值5000餘萬元。經查,不法分子低價購進廢舊品牌蓄電池進行加工翻新,冒充原裝正品蓄電池通過電商平臺或線下銷售。
今年7月,河南省公安機關破獲“6·09”製售假冒品牌電池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0名,打掉製假窩點4個,繳獲假冒品牌鹼性電池30萬餘節,案值1600餘萬元。經查,不法分子通過“直播帶貨”方式,以正品3折左右的價格進行推廣銷售。
今年6月,廣東省公安機關破獲“颶風183號”製售假冒品牌手錶案,抓獲犯罪嫌疑人98名,打掉製假售假窩點15個,查獲假冒6個品牌14種型號的手錶成品1萬餘塊,以及大量假冒品牌手機配件,案值6億餘元。經查,不法分子主要通過社交平臺發展客戶、推廣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