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生上維基「立委蔡易餘配偶變卡神」 「戲謔好玩」脫罪

臺南分院犯罪構成要件不符等理由改判竄改維基百科蔡易餘配偶資料的25歲碩士生無罪。(圖/翻攝自蔡易餘臉書)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25歲翁姓碩士生,被控2019年立委選舉期間,涉嫌上維基百科網站竄改尋求連任的立委蔡易餘個人資料,將原未婚「無配偶」改註記配偶欄外號卡神」的楊蕙如,嘉義地院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判翁姓碩士生6月徒刑,惟上訴二審,臺南高分院以犯罪構成要件不符,逆轉改判翁生無罪。

臺南高分院合議庭指出,翁生竄改未婚的蔡易餘配偶欄爲楊蕙如,主觀上難認有使蔡易餘不當選的意圖,且未造成蔡易餘的名譽有所損害,改判無罪。檢察官可上訴,但翁生不得上訴。

▲立委蔡易餘指控翁姓碩士生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臺南高分院改判無罪。(圖/記者林悅攝)

檢方調查,翁生於2019年12月5日上午近9時,在嘉義縣住處電腦登入網路維基百科,竄改當時已登記參選立委的蔡易餘,把蔡男的配偶欄改爲「楊蕙如」,被控傳播此不實之事,供不特定人上網瀏覽,致誤信蔡男系爲有配偶之人,卻隱瞞已婚身分,因而質疑蔡男的誠信,足生損害蔡男的名譽,且影響選民候選人政治操守及形象判斷,損害選民投票行爲正確性。雖然翁生在竄改「資料」41分鐘後,刪除竄改之資料,但蔡男的維基百科網頁配偶欄楊蕙的資料已遭人截圖,並廣爲散佈。

翁生檢、院審理時不否認做了此事,但辯解無意使蔡易餘不當選,他是看到一些網路流傳蔡易餘跟楊蕙如出遊照片,抱 戲謔好玩心態做此事。

二審合議庭審認,選罷法中意圖使人不當選構成要件須有「主觀意圖」,因原告男據以控告的維基網頁,並未提到蔡男將參選第10屆立委選舉,蔡男有無結婚、與何人結婚?客觀上與立委選舉無關,即使翁生確有竄改行爲,難以此認定翁生主觀上有使蔡男不當選的意圖。

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爲,翁生竄改的網頁資料雖被人截圖批評散佈,但檢方未舉證翁生在那次立委選舉,有協助任何候選人競選,也無證據證明批評蔡男的言論,是翁生授意或與翁生有犯意聯絡。雖然翁生自稱是翁重鈞親戚但那次選舉,翁重鈞已被國民黨提名爲不分區立委,與蔡易餘並無直接競爭關係,不能以兩人有親戚關係,推論翁生有使蔡男不當選的意圖。一審認定翁生有罪判刑,實有違誤,爲此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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