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華西都市報訊(記者 趙奕)1月2日,記者從四川省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獲悉,1月1日起,省政府決定對全省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後,全省月最低工資第一檔爲每月2330元(每日107元),第二檔爲每月2200元(每日101元)。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第一檔每小時23元,第二檔每小時22元。  據悉,以上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各市(州)應儘快重新選擇適合本地實際的具體標準檔次,經當地政府確定後於10日內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