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兩賬號發佈低俗、暴力、軟色情短視頻 被相關部門約談
南充:市、區兩級網信、公安部門依法約談兩名違規賬號負責人
爲抵制“三俗”
營造清朗清爽網絡環境
南充市、區兩級
網信、公安部門依法約談
兩名違規賬號負責人
01
賬號發佈低俗、暴力信息,約談!
近期,順慶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工作中發現,某網絡平臺賬號“某哥”(某闊技城)在該平臺發佈行爲低俗、渲染暴力的短視頻,其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擾亂正常網絡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南充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順慶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區分局網安大隊依法對該賬號負責人王某開展約談教育。約談中,執法人員組織該賬號負責人認真學習相關互聯網法律法規,結合典型案例以案說法,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通過教育引導,該賬號負責人深刻認識到自身錯誤,表示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上網、文明上網,主動維護良好的網絡生態環境,並寫下了責任保證書。目前,該賬號負責人已主動刪除相關違規短視頻。
02
賬號發佈庸俗、軟色情信息,約談!
近日,接到多名羣衆舉報,某網絡平臺賬號“社恐阿某”在該平臺發佈庸俗、軟色情信息。經查,該賬號負責人爲博人眼球、賺取流量,以男扮女裝、奇裝異服、模仿影視劇不良畫面等爲噱頭,在網絡平臺發佈宣揚庸俗、軟色情內容的短視頻,其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對網絡生態造成負面影響。南充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南充市公安局網安支隊、順慶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對該賬號負責人黃某開展約談教育。約談中,執法人員明確指出該賬號存在的問題,並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責令其立即整改,嚴格落實賬號管理主體責任,堅決抵制不良行爲,切實維護網絡秩序。被約談人表示已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寫下責任保證書,保證今後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主動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自覺接受管理與監督,堅決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目前,該賬號負責人已主動刪除相關違規短視頻。
敲黑板、說重點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一言一行均須遵規守法。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自媒體賬號,要依法依規開展服務,全面加強信息內容管理,不把觸碰法律底線當作“娛樂大衆”的方式。對違反有關互聯網法律法規的賬號,網信等部門將依法約談、責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將採取限制功能、暫停更新、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廣大網民要自覺抵制不良信息,不點贊、不傳播,共同維護清朗清爽的網絡環境。
網信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第十二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
第六條 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製作、複製、發佈含有下列內容的違法信息:
(一)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
(五)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六)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七)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佈謠言,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九)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名譽、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 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應當採取措施,防範和抵制製作、複製、發佈含有下列內容的不良信息:
(一)使用誇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的;
(二)炒作緋聞、醜聞、劣跡等的;
(三)不當評述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災難的;
(四)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產生性聯想的;
(五)展現血腥、驚悚、殘忍等致人身心不適的;
(六)煽動人羣歧視、地域歧視等的;
(七)宣揚低俗、庸俗、媚俗內容的;
(八)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爲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爲、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其他對網絡生態造成不良影響的內容。
來源:南充市委網信辦
來源:網信南充微信公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