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寧要求萬達支付50.4億元股份回購款?知情人士:萬達沒有義務進行回購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張敏 北京報道

近日,蘇寧易購對萬達集團提起仲裁,要求支付50.4億元股份回購款。一位接近萬達的知情人士表示,蘇寧並無要求萬達回購股份的相關依據,萬達沒有義務進行回購。

10月22日,ST易購(002024.SZ,蘇寧易購)發佈關於重大仲裁的公告,請求裁決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蘇寧易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蘇寧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份回購款5040598551.33元。

2018年1月29日,蘇寧易購與萬達集團、萬達商管簽署《關於大連萬達商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之戰略合作協議》。公司指定子公司蘇寧國際受讓了《戰略合作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並由蘇寧國際最終持有萬達商管4.02%的股份。

當時,萬達商管欲回A股上市,並引入了多名戰略投資者。騰訊控股作爲主發起方,聯合蘇寧、京東、融創與萬達商業在北京簽訂戰略投資協議,計劃投資約340億元,收購萬達商業香港H股退市時引入的投資人持有的約14%股份。

接近萬達的知情人士稱,根據雙方此前簽訂的投資協議,蘇寧要求萬達回購股份的理由不成立,萬達也不存在所謂違約的問題。

而且,蘇寧所持大連萬達商管股份本身已被公安機關查封凍結,客觀上也不具備回購的可操作性。

該人士稱,萬達方面正積極通過法律程序維護合法權益。

截至記者發稿時,蘇寧方面尚未對此事做進一步的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