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青年局組織草案議會二讀通過 可望明年1月前成立
臺北市青年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草案,先前因議員質疑功能與市府局處重疊,業務職掌資料也不明確,臺北市議會法規委員已三度審議,今上午終於通過。(截自臺北市議會雲端議事影音網站/蔡佩珈臺北傳真)
臺北市青年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草案,先前因議員質疑功能與市府局處重疊,業務職掌資料也不明確,臺北市議會法規委員已三度審議,今上午終於通過,下午送入大會二讀也通過,青年局可望在明年1月前掛牌成立。
臺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1月31日上午第四度審議青年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林延鳳指出,青年局擬祭出補助吸引國外青年來臺北短期或長期學習,預估每年吸引200位,但補助最高金額僅每人3萬元,連機票錢都不夠付,誘因恐不足。
林延鳳也強調,青年局不只要吸引國外青年來臺北學習,也新增補助優秀青年出國,然學習有長短期之分,應先界定短期及長期的定義,再決定挹注多少預算、制定補助辦法。
民進黨議員何孟樺則認爲,青年局僅編列50萬提供20名青年參與國際事務或實習機會,但在國外實習難免遇事或與實習機構發生糾紛,所需的保險費用、法律諮詢費都沒有列入,很擔心青年局成立後,會出現預算不斷追加的狀況。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法規會第一召集人秦慧珠則表示,青年局提供給青年及青少年多項業務,但部分業務限制服務12至24歲青少年,有的則是13歲至18歲,市府應統合業務,避免民衆感到混亂。
研考會主委俞振華迴應,目前僅是參照其他縣市作法,初估吸引國外青年臺北學習計劃所需預算,待青年局成立,將辦理追加預算,且會要求局長廣納各界意見再製定執行細節,未來也會簡化各項業務服務年齡,讓民衆更容易向市府尋求協助。至於青年出國後所需費用,亦會再盤點、檢討。
經討論,臺北市法規會通過臺北市青年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草案,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林延鳳、何孟樺及洪健益保留大會發言權,此案今下午送入臺北市議會二讀。
民進黨臺北市議會黨團總召簡舒培指出,因市府尚未決定青年局長人選,致疊牀架屋問題,也難明定具體業務,要求臺北市長蔣萬安在下會期開議前尋覓出局長,並帶着局長向民進黨團報告業務、規模和實質業務;民衆黨臺北市議會黨團總召黃瀞瑩則指出,青年局籌備期程僅半年,相當倉促,也要求市府在下會期前主動報告青年局長人選、業務職掌內容。
俞振華迴應,會盡快尋覓青年局長人選,並在下會期向各黨團報告青年局實質業務,他也指出,青年局將在明年1月1日前掛牌,也就是比預定期程早一些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