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等天災假入法初審通過 院會前仍須黨團協商
颱風假究竟該不該入法?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5日審查天災假、颱風假是否列入《勞基法》等案,雖然勞動部對此仍有意見,但經過討論,召委蔣萬安下午宣佈全案保留送出委員會,但在院會處理前,仍需併案擬具修正條文後,交由黨團協商。
目前臺風等天災假,雖然不少公司都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來決定是否停班,但《勞基法》並未明文強制規定企業需給勞工休假,若無法上班,還會因此不算薪水,因此包含民進黨、國民黨、親民黨等多位立委都提案將天災假法制化,讓所有民衆都能擁有颱風假,若是僱主要求出勤,應另行補假,或加倍發給工資等。
不過,勞動部次長蘇麗瓊表示,勞動部在11月曾對此召開過兩場公聽會蒐集意見,但對於天災假是否入法,大家意見分歧;勞動部條件司司長謝倩蒨則指出,各行各業的差異太大,例如水電、醫療、交通等行業都無法在臺風天立即休假,還要了解各個行業明確的停班時間、起迄時間等,若要入法,應該要更詳細討論。
雖然勞動部認爲仍有不少需考量之處,但經過討論,朝野達成共識,《勞基法》關於天災假的修法案全部保留初審通過,後續併案擬具修正條文後,交由黨團協商,通過初審送出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