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抄查脫衣陪酒發現「自己人」 刑警座上賓說是「報準查案」

臺南警二分局警方,前往中西區金華路一家酒店臨檢,當場查獲女子豔舞脫衣陪酒案,卻傳出有偵查佐當時人就在酒店消費警長震怒指示徹查。(圖/民衆提供)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二分局7月28日晚上,前往中西區金華路一家酒店取締色情,當場查獲女子跳豔舞脫衣陪酒,警方將4名脫衣小姐蘇姓負責人等及男客帶回偵訊清查過程發現男客中竟有「自己人」,市警局周幼偉獲悉大爲震怒,指示徹查嚴懲,惟初步調查,該名偵查佐系「報備查案」,全案由警方深入調查釐清中。

據瞭解,臺南市二分局日前掌握線索轄內酒店有經營脫衣陪酒情事經向臺南地院申請搜索票獲准,凌晨前往搜索,當場查獲公關小姐包廂內裸露全身陪客人喝酒、跳舞,經帶案林姓(35歲)、黃姓(26歲)、李姓(18歲)與余姓(20歲)等4名脫衣女子及酒店內9名男客、蘇姓負責人等6名幹部等人帶回分局調查詢問後,將蘇姓負責人等6人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偵辦,並以社維法裁罰林姓公關小姐等4人。惟二分局偵訊過程中,發現其中1名客人爲他分局偵查隊偵查佐,即通報市警局督察室該員分局督查組調查。甫到任的臺南市警局長周幼偉獲悉後大爲震怒,指示徹查該偵查佐爲何涉足大八行業特種場所,如查無正當理由違紀及涉有違法,除調地、行政處分外,並追究違法責任絕不寬貸

臺南市警局指出,自市警局長周幼偉上任以來,嚴格要求員警風紀,一再強調同仁應恪遵法令依法行政杜絕任何違法亂紀情事發生,以建立優良警察形象

據瞭解,依規定官警如果有辦案需要,進出八行業的特殊場所,必須事前先向主管報備經覈准才行。經該名偵查佐所屬分局調查,該名偵查佐基於辦案需要,確實有事先「報備」獲准,且報備內容與偵查佐所涉相關案情尚符,基於偵辦需求,所屬分局不對外說明,將由分局循行政程序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