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公佈虐嬰3人姓名 「強吻童」是大學生!網友肉搜發照:改名也沒用
▲臺南市社會局裁處「新親親奶瓶」託嬰中心停業1年,並公佈負責人蘇佑璟及托育員李香君、行政人員顏秀哲等3人,網友肉搜公佈身分提醒家長注意。(圖/翻攝臉書檯南爆料公社,下同)
臺南市中西區「新親親奶瓶」託嬰中心,被控涉嫌虐童,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王薇君受委託至臺南地檢署申告,臺南市社會局裁處「新親親奶瓶」託嬰中心停業1年,並公佈負責人蘇佑璟及托育員李香君、行政人員顏秀哲(大學生)等3名重複施暴者的姓名,網友同步肉搜公佈身分提醒家長注意。
據瞭解,臉書「靠北惡質幼兒園」社團從2月23日起至25日PO出7篇PO文,每篇都附上多段影片檢舉虐童,影片中可見園內多是年僅2歲以下幼童,至少可見2名保育員粗暴地對幼兒打小手訓斥、或是往地墊推摔等,甚至有男性人員將幼兒拉到面前,用雙手觸摸幼兒,甚至親吻幼兒臉部等等行爲,網友質疑「好惡心!噁心…不敢往後想……希望臺南市長能勇敢追根究底,讓他們沒有改名起死回生任何可能。別怪大家不給生路,是你們自己把良心啃了,無良無德實在不適合相關業界生存」。
臺南市社會局25日指出,有關臺南市「新親親奶瓶託嬰中心」發生不當照顧幼兒情形,社會局透過該託嬰中心監視錄影畫面檢視及相關工作人員訪查資料等綜合研判,基於公益上之必要及維護公共秩序,25日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對臺南市新親親奶瓶託嬰中心依違法情節、嚴重程度等依法裁處24萬元罰鍰,且勒令停辦1年;另對其他4名不當照顧工作人員依其情節嚴重程度處6-12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
社會局依目前掌監視錄影畫面,該託嬰中心負責人、2名托育人員及1名行政人員等4位行爲人皆有不當照顧事證。其中負責人蘇佑璟及托育員李香君、行政人員顏秀哲等3人,因重複且多次對幼兒不當對待,其情節嚴重,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及97條裁處各處12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另鄭姓托育人員因不當行爲較輕微則處6萬元罰鍰。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25上午前往臺南地檢署申告,由婦幼組主任林朝文檢察官受理,收下王薇君提供的相關資料。臺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說,託嬰中心人員對幼童推扯摔案件,已由婦幼組檢察官呂舒雯負責偵辦,檢方將對王薇君提供的159段影片後,將由檢察官儘速審閱、釐清,確認是否還有尚未曝光的幼保員施暴,並儘速傳喚相關人員到案說明。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公佈負責人蘇佑璟及托育員李香君、行政人員顏秀哲等3名重複施暴者的姓名,網友同步肉搜3人身分PO上《臺南爆料公社》提醒臺南家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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