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塑氯乙烯廠 縣府仍令停工

臺塑六輕氯乙烯廠上月底遭雲林縣勒令停工,但臺塑三日行文陳述並非故意,雲林縣環保局認爲監測數據證實氯乙烯、二氯乙烷排放量超標,違法在先,維持原裁罰勒令停工,最快明天生效

縣長蘇治芬五月廿七日大動作宣佈處分臺塑氯乙烯廠、南亞海豐總廠區五個廠六月一日起停工,但直到五日,僅南亞公司「異壬醇廠」停工,昨也引發縣議員抨擊縣府雷聲大雨點小,質疑是否被臺塑「收買」。

副縣長源泉解釋,化工廠貿然停工可能引發工安危險,六月一日勘查後准許南亞公司提出安全停工報告書,而非強制停工。此語引發縣議員李建志反脣相稽:「你是臺塑的代表,還是副縣長?」

林源泉表示,五日再勘查已確認,南亞丁二醇廠、丙二酚乙二醇等四個廠,六月廿日前全部停工。

不過,五月十二日火災時,臺塑氯乙烯廠因電纜被燒到而跳電停工,三座廢氣燃燒塔也意外同時當機,導致有致癌之虞的氯乙烯、二氯乙烷氣體排放量超過標準二至三倍,迄今尚未停工。

環保局指出,上月底以空污法處分氯乙烯廠停工,廠方三日提出意見說明書,陳述當時並非故意,是因電纜線燒燬波及廠區跳電而發生工安事件,但環保局邀專家學者審查認爲,臺塑違法事證明確,應維持原停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