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頻譜爭議 NCC拒調解

臺灣大哥大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簿公堂,並提出3大要求。(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大哥大佔用超額頻譜不還,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簿公堂,並提出3大要求,且開出9項方案要NCC擇一同意,NCC委員會討論後正式否決該案。NCC主秘黃文哲21日表示,臺灣大提出的要求「匪夷所思」,也完全缺乏調解誠意,因而沒有續行調解必要,直接法院見。臺灣大對此未做迴應。

臺灣大哥大合併臺灣之星後,未依規定在今年6月30日繳回超額頻寬,去年3月17日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NCC違法附款,行政法院希望雙方先調解,臺灣大提出延後返還頻譜、NCC撤回960萬元罰款並允諾不再開罰,及NCC四位委員必須親自參加調解程序等3項要求。

臺灣大同時提出9項補償方案,包括贊助教育部TANET學術網路機構及提供「臺智雲」AI算力、提供弱勢族羣「反詐戰警個人版APP進階版」服務、提供M+與M+Meet帳號給偏鄉學校作爲數位學習平臺等,宣稱價值至少2000萬元,並要求NCC儘速審議,從中擇一調解。

對於臺灣大開出的條件,黃文哲直言,這3個要求「匪夷所思」,「我不太相信這是一個上市公司可以出去的請求」,且攤開9項方案,這些方案不僅不合理,也無法有效補償消費者權益及公共利益,臺灣大陳報書狀甚至曲解NCC委員會意見,認爲臺灣大根本沒有調解的誠意,已經沒有續行調解之必要。

黃文哲表示,臺灣大一直宣稱是顧及臺灣之星用戶權益,但依照臺灣大基地臺縮減進度觀察,本就可以採取不同工法,大幅縮減基地臺縮頻的工期,臺灣大卻故意留400個基地臺,只能解釋爲法律攻防的「策略性運用」,也證明NCC要求如期繳回頻譜並非不合理。

黃文哲指出,NCC的態度是希望大家按照規矩來,臺灣大把該還的頻譜還回來,持續開罰並不是NCC的目的,畢竟這對企業商譽也是很大的傷害,但臺灣大不按照網路設置計劃執行,一直把罰款原因與附款執行混爲一談,針對已經開出的罰單,NCC不會撤回,將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