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首批碳權22日正式交易 碳交所限定碳權年份5年內
臺灣碳交所將於22日啓動首批國際碳權交易、買方以本國法人爲限,並於今天公佈產品上架標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灣碳交所將於22日啓動首批國際碳權交易、買方以本國法人爲限,並於今天公佈產品上架標準,包含碳權核發機構應經碳交所認可、碳權年份(vintage)應爲5年內、碳權專案應符合3項以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等。
所謂「碳權年份」,由於碳權的標準與驗證機制持續發展中,驗證標準逐年趨於嚴謹,因此年份愈小的碳權、愈有價值。
碳交所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碳交所已於8月落地高雄,有效促進當地企業和城市的淨零轉型,「零碳新經濟論壇」22日將於北部登場,正式啓動「國際碳權交易平臺」,並串連淨零相關部會討論永續政策,加速打造臺灣完整的減碳生態圈。
碳交所指出,22日當天將進行國際碳權交易平臺正式啓動儀式,與首批購買碳權企業的授證典禮,也將辦理多場內容多元的主題演講與專題討論,與談貴賓包含世界氣候基金會主席尼爾森(Jens Nielsen),以宏觀的視野剖析全球碳權交易市場的新興脈動;同時,多位部會首長及產學研單位永續策略負責人也將出席,共同擘劃臺灣零碳新局。
碳交所表示,碳交所爲臺灣唯一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由環境部委託金管會指定辦理「氣候變遷因應法」所定額度交易事宜的官方機構,藉由建置交易平臺、導入市場機制,可確保臺灣的碳權交易公平且透明。
根據碳交所公佈國際碳權交易平臺交易規則,買方以本國法人爲限,賣方得爲外國或本國法人;交易時間爲平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30分,假日則與臺灣的銀行業通行假日相同。交易單位爲一噸二氧化碳當量,交易貨幣爲美金。
碳交所指出,賣方於碳交所上架的碳權應符合一定的上架標準,比如碳權核發機構應經碳交所認可、碳權年份(vintage)應爲5年內、碳權專案應符合3項以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等。
據瞭解,碳交所上架的首批國外碳權總計將有超過5萬噸,由國際獨立機構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GS)等認證,22日當天可望有27、28家業者參與首批交易,預期以金融業佔大宗。
此外,爲避免炒作和投機行爲,落實碳交所協助企業減碳的初衷,買方購買碳權後,僅能持有、註銷或移轉至買方國際碳權核發機構的帳戶,不能再於碳交所平臺轉售。
碳交所表示,因首批上架的碳權商品是屬於國際「自願性碳權」,非強制性碳定價下產品,因此依規定不可抵減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
臺灣碳費抵減部分,因「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尚在研擬階段,因此現階段國際自願性碳權主要是供廠商進行產品碳中和、符合國際供應鏈及ESG要求等,尚無法用於抵減國內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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