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無罪!8年前紅衫軍也無罪 審判長都是同一人
▲太陽花學運共22人被起訴,一審皆獲判無罪。8年前紅衫軍倒扁16人被起訴,也皆獲判無罪。(圖/記者賴映秀攝)
臺北地方法院針對太陽花學運,判決無罪。其實同樣大場面、時間長的陳抗運動,就屬8年前紅衫軍倒扁。而巧合的是,當時紅衫軍一共16人挨告也通通無罪,臺北地方法院審判長爲許泰誠,這次太陽花學運合議庭審判長也是他。
8年前,百萬紅衫軍倒扁運動夜宿、佔領凱達格蘭大道、臺北車站,自9月9日開始至10月10日「天下圍攻」,耗時1個月。運動發起人施明德、范可欽、盛治仁、姚立明等一共16人,皆被臺北地檢署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等起訴。一審臺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當時合議庭審判長就是許泰誠。
而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包含現任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內共22人,被依煽惑他人犯罪、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名起訴,經過近3年審理,最後皆獲無罪,審判長也是許泰誠。
不少人檢視當年紅衫軍倒扁運動無罪判決理由,發現頗有相似。包括過程尚屬平和、公共事務意見表達英語尊重、其行爲所造成損害小於訴求目的所帶來之利益、警方舉牌間隔過短未讓民衆充分表達訴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