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智光採購案陳重文涉施壓社會局 圖利罪判8年6月
臺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控成立立錡雲端公司施壓臺北市社會局、臺智光在公託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向立錡採購圖利個人321萬元,依貪污罪起訴。臺北地院今宣判,陳依圖利等罪判刑8年6月,褫奪公權6年,另判得易科罰金的有期徒刑1年。
陳重文的妻子白惠萍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緩刑1年,另有圖利罪共犯、相關內線交易罪被告共5人也分別宣判。本案可上訴
法院開庭時,陳重文的律師團辯稱,圖利罪要有相當因果關係,陳重文僅是加以監督及落實政策;律師稱,陳沒有爲自己謀利的行爲,且圖利沒有處罰未遂犯,與圖利罪結果犯的構成要件不符。
律師說,陳重文是依法行使職權,沒有施壓、沒有恐嚇社會局人員,陳也沒有發生財產上經濟價值的增加,不符合最高法院判決意旨。
公訴檢察官說,陳重文今年遭搜索時竟稱因爲「監督警察局太認真,被報復,司法迫害,政治追殺」,陳自稱遭偵辦都因司法迫害、政治追殺,但從審理可知,貪污案是民意代表轉包公共工程謀私利,跟政治有什麼關係?顯然只想脫罪。
起訴書指出,臺北市政府與臺智光於2011年簽訂「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BOT案合約,由臺智光負責建置光纖網路並享有25年經營權。
陳重文與康立錡2023年5月成立立錡公司,康擔任負責人,陳在幕後操控。2023年4月至6月陳重文利用議員索資、質詢或施壓方式,干涉社會局公託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社會局於是請臺智光辦理。
陳重文、康立錡迫使臺智光、社會局向立錡採購設備,2023年10月臺智光與立錡簽約採購價金1081萬7520元,陳重文從中獲利321萬8480元;陳重文另成立立錡、國亨等公司驗資不實,2023年5月、12月還指示白惠萍侵佔國亨款項90萬4150元、441萬元。
檢察官今年7月依圖利、僞造文書等罪起訴陳重文、陳妻白惠萍、業者康立錡、陳洛麟,陳重文否認圖利罪,只坦承僞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資本不實罪。
國民黨市議員陳重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