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和牛燒肉店EMPEROR囤積過期肉 業者聲明:員工訓練用

臺中市衛生局食品藥物安全處在頂級和牛燒肉店EMPEROR查獲過期和牛。圖/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臺中市西屯區主打頂級和牛的燒肉店EMPEROR被檢舉使用過期肉品,衛生局食品藥物安全處前天上門稽查,當場查獲不僅是牛肉過期,包括豆瓣醬、味噌、冷麪等都也有過期情形。EMPEROR今晚透過臉書發表聲明,表示在營業時間所提供的肉品,和報導中的過期肉不一樣,且分兩個不同冰箱保存。

EMPEROR在臉書中說,報導中(過期)的冷凍肉品和一些過期的商品是爲了提升服務品質所留下,要給員工進行教育訓練的。

不過,EMPEROR也自承,在店裡把過期的和牛冷凍保存,「這一點是違法的,確實是不對的」,他們也體會到對於臺灣食安相關法律的認知不足,而做出了不好的示範感到很抱歉。

EMPEROR說,這次報導中多多少少有些與事實不同的地方,造成大衆的恐慌,他們深感抱歉,造成大家着麼多麻煩。對於不實的報導,決定採取法律行動,給消費者和大衆一個交代。

食安處今公佈資料,在EMPEROR燒肉店查出的食材過期情形是牛肉約15箱,逾最佳賞味期3個月到5個月不等。味噌11盒,逾有效日期2到4個月不等、豆瓣醬3瓶,逾有效日期2個月,以及冷麪24箱,逾有效日期1周。

食安處說,產品均已封存停用,後續將通知負責人陳述說明後,將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燒肉店EMPEROR透過臉書聲明,表示在營業時間所提供的肉品,和報導中的過期肉不一樣,且分兩個不同冰箱保存。圖/取自和牛EMPEROR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