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警涉貪「白單轉紅單」手法曝光 石明謹揭觸法關鍵

▲白單只是交通違規逕行舉發的「標示單」,並非真正罰單。(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臺中地檢署偵辦員警利用職務機會開假單圖利案,近期陸續帶走29名員警,並認定部分警員涉嫌將「白單」竄改成「紅單」,以減少被取締對象的罰款。曾任交警的球評石明謹表示,有些人看不懂白單轉紅單是要竄改什麼,其實這是減少違規關說、嚴格管制後的新漏洞,好讓被取締者「降價受罰」,恐涉及圖利。

石明謹指出,白單正式名稱叫交通違規逕行舉發「標示單」,通常夾在雨刷上,或用釘書針釘在機車後方扶手,但這張白單不是給民衆看的,而是給「其他警察」看的,目的是避免2小時內連續舉發,讓後面經過的員警知道這部車已經被舉發過了。

石明謹說,網路上流傳「白單不用繳錢,紅單纔要繳錢」的說法,其實是正確的,因爲真正的違規通知單,要等員警回去把照片洗出來,纔會另行舉發,所以一般人看到白單不用繳錢,等回家收到紅單才需要繳,因爲白單根本不關民衆的事。

不過,員警拍照可能出現模糊、過度曝光、沒拍到紅黃線或車號,也可能剛好有路過的人事物擋住鏡頭,進而無法舉發,因此有時會出現雨刷上被夾了白單,但事後遲遲收不到紅單的情形,儘管機率不高,但偶爾會發生,所以很多人就會趁着警方還沒洗出違規照片、另外開立紅單的「空窗期」,找地方人士或民代來關說。

▲俗稱「紅單」的違規罰單 。(圖/本報資料照)

石明謹表示,爲了減少很多人搶在「白轉紅」之前關說、撤除罰單,因此白單開始進行嚴格管制,不但有流水編號,數字還得跟開出的紅單對得上。若要註銷,還得寫明理由,並附上不清晰或過度曝光的照片等來佐證,讓註銷變得非常麻煩,也大大增加了門檻,數量自然不可能多。

如今這起案子,則是找到了「新漏洞」。石明謹指出,既然白單註銷變得麻煩,有些人就轉而利用另一個漏洞「若警員開立白單時,車主或駕駛人已到達現場,應當場改開正式紅單,並交付給違規人」,這樣一來,就算在紅單上動手腳,不僅號碼跟舉發件數對得上,也不需要註銷白單。

石明謹舉例,員警原本要舉發「違規停車」,但當事人及時出現,員警因此將違規事項改成「違規臨停」,若是小型車的話,罰鍰就會從900元降成300元。不過,當場舉發的條件是違規人在員警離開前及時出現,一旦警方離開,就必須另開紅單,這也是案件涉及僞造公文書罪的原因。

石明謹指出,以前的交通違規關說,可能是撤銷整張罰單,但現在變成了「降價受罰」,儘管這點小錢可能不容易得利,但也是比原本被罰較高額度好,所以以上犯行若屬實,圖利他人的事實很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