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高中生學女音、比蓮花指 控告老師罵他「死娘炮」還拉傷耳
臺中某高中陳姓女老師因高一男同學在課堂上以女性化聲音、比蓮花指等,認爲他擾亂秩序脫口罵「死娘炮」,對方也回嗆「我爽啦」,陳情緒失控拉扯他耳朵釀受傷;法院刑事依公然侮辱罪判陳女罰金3萬5000元,男同學再對陳女求償50萬元,法院考量情節後,判陳女應給付4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女2022年10月4日上課時,因不滿男同學上課說話方式、態度,當衆罵他「死娘砲」,對方也迴應說「我爽」,陳女認爲不受尊重,又徒手拉扯男同學右耳,害他耳朵挫傷、表淺性撕裂傷,學生因而提告。
臺中地院刑事庭認爲,陳女雖無前科素行尚佳,但她身爲老師,應知教育基本法第8條第2項明文禁止教師在管教過程中,對學生施以體罰等行爲,使學生身心受到任何侵害。
刑事庭審酌,陳女對於男同學課堂上表現,不思採取輔導、正向管教措施,反而以侮辱及傷害方式管教,造成學生身心受影響,更顯見她情緒管理能力不佳,管教方式違反教育目的,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公然侮辱罪、傷害罪,各判她罰金1萬元、3萬元,應執行罰金3萬5000元,得易服勞役。
男同學及其父母再對陳女提民事損害賠償,對陳求償精神撫慰金50萬元;陳抗辯稱,當天上課時,男同學突然以女性化聲音、雙手比蓮花指的嬌動作和同學說話,自己起初沒理會,後因他嚴重影響教學進度、同學受教權。
陳女表示,一時心急才說「你可以好好說話嗎?不要用死娘砲的語調跟動作跟我說話」,對方又大聲以「我爽啦」回嗆,造成課堂一度失序、混亂,她見男同學沒停止,纔出手捏耳朵,是希望制止擾亂課堂行爲,自己也在課堂跟男同學道歉。
民事庭審酌,陳女對男同學公然侮辱、傷害,考量發生原因、加害情節等,且陳女也向學生致歉,尋求對方及家長原諒,認爲求償50萬元過高,判陳女應給付4男同學萬元。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