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四方電巴9公車莫名燒到精光 鋰電池「過放電」釀禍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北屯區今年10月發生一起嚴重火警,已停業的四方電巴9輛閒置公車莫名遭到大火吞噬,公車燒到僅剩下車殼,相當驚悚。當時經警消初步排除人爲因素,近日消防局火調小組公佈正式調查結果,顯示爲「鋰電池過放電所造成」。
▲四方電巴當時有多輛閒置公車放置於該場內,車輛半夜突然遇上火警。(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10月21日凌晨3時左右,已停業的四方電巴車輛停置場傳出火警,現場爲其中一部閒置電動巴士突然起火,導致9輛車遭到延燒,其中8輛全毀、1輛半毀。現場畫面也曝光,兇手就是僅手掌大的鋰電池燒損,釀整個鋰電池組都受燒,進而釀成大規模火警,且火勢兇猛,消防局當時派遣21輛消防車、46名打火弟兄才成功撲滅。
▲▼經火調小組追查,發現車內電池組(上圖)的鋰電池(下圖)有過度放電情況,因此致災。(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臺中市消防局說,鋰電池有體積小、高蓄電量的優點,但內部化學活性活躍,伴隨着高危險性。
消防局進一步說明,電動車鋰電池火災的原因分爲「電池芯內部」與「外部因素」。內部因素包含過充、過放、撞擊或設計不良等因素,於充放電過程中,鋰離子形成樹枝狀結晶,刺破隔膜造成內部短路導致電池芯起火;外部因素包含電池組內部線路等引起短路,此時如保護裝置未能切斷迴路,電池芯內部會產生高熱,導致燃燒爆炸。
▲臺中四方電巴已停業,今年10月又因火災登上新聞版面。(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消防局呼籲,電動車已成爲趨勢,爲防範電動車輛火災發生,民衆使用電動車輛應注意購買時,需檢視是否有檢驗合格標章或相關證明文件,並依說明書指引使用,勿任意改裝車輛;充電設備(樁)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依相關規定承裝並定期維護檢查充電設備(樁);勿使用轉接插座(插頭)連接充電,以免電流負載過大引起火災。
民衆若於充電過程如有異常應立即移除電源,停止充電,充電完成應儘速移除,避免過充危險,更要避免於高溫場所充電,且充電場所不可放堆放易燃物品,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