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Uber歇業 經長:沒有任何新創產業可衝撞一國法規

經濟部長李世光。(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不敵交通部11張「催命符」,Uber今(2)日宣佈2月10日起將暫停在臺服務經濟部長李世光表示,就目前而言,還沒有任何新創產業可以完全和一個國家法規不相容,因此,經濟部目前只能持續關注Uber在海外衝撞各國法規的後續進度,瞭解究竟是企業調整,還是法規必須鬆綁,最後再設法協助該公司調整適法性

春節後開工首日,交通部公路總局對Uber祭出11張處分書,每張罰單金額新臺幣100萬元起跳,最高至2500萬元,總計罰款金額高達2億3,100萬元,並勒令歇業;面對這11張「催命符」,Uber只得宣佈,2月10日起暫停在臺灣車輛分享媒合平臺服務,同時向政府喊話,盼「在蔡總統領導之下,讓創新交通與運輸科技在臺灣得以發展並且茁壯。」

對此,李世光說,協助新創事業向來是經濟部的重要任務之一,不過,在臺灣一樣必須合法,以全球新創產業而言,至今未見可以完全和一個國家法規不相容的案例,Uber雖在臺登記資訊業,實際上卻從事運輸業,而運輸業又是特許行業,交通部已檢視過相關法規。

至於後續可以提供何種協助?李世光直言,Uber在全世界不少國家都有衝撞法規的狀況,經濟部將持續關注案件發展,釐清最後究竟是企業調整因應,還是政府必須鬆綁法規,「經濟部會協助產業適法性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