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公道!立院司委會更議程 31日將審「殺童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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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內湖28日上午發生隨機砍人事件,4歲女童「小燈泡」慘遭兇嫌王景玉用菜刀砍頸致死,引起社會撻伐。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提案修《刑法》,讓故意殺害12歲以下孩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引來不少立委贊同,因此,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也決議31日修改議程,先審「殺童條款」,替社會討公道。
「小燈泡」28日上午在臺北市內湖區環山路1段、西湖國小旁空地慘遭33歲凶嫌王景玉尾隨,隨後用菜刀攻擊後,當場頭顱與身體分離,震驚社會。警方偵訊時,王景玉還胡言亂語指稱是要「找四川的小女孩傳宗接代」。
向來關注兒保權益的王育敏28日提出刑法增訂第271之1條修法,亦即讓故意殺害12歲以下孩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目前法案已付委審查,希望司法委員會可以儘速排入審查。國民黨立委徐志榮等10多位立委也認爲,無故殺害12歲以下兒童等同於殺害自己父母,泯滅人性,因此連署提案要求相關部會研審。
針對這項提案,國民黨主席當選人洪秀柱表示,相當贊成,這不必多說,大人用兇殘手段對毫無反抗能力的孩子,重罰有必要性。
因此,國民黨立委、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林爲洲晚間在臉書上提到,因斷頸案引起羣情憤慨,怕在這樣的情況下審查相關修法案會有所爭議,原本認爲要緩一緩再談,但「身爲召委,我知道現在的氛圍,排案審查,刑法271-1增修條文,爭議難免」,因此,決定要和大家共同面對,變更31日下午的議程,將王育敏的提案列入審查,好好討論相關修法該如何進行,屆時也會邀請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司法院、內政部等相關部會首長,一起開會討論。
▼司法法制委員會決議,31日下午議程改審查「殺童條款」。(圖/翻攝自林爲洲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