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刑求少年遭送辦 所長拔官

十七歲黃姓少年(右)指控遭桃園分局武陵派出所三名員警刑求,過程中還被持甩棍、印章鐵盒及電擊棒毆打,導致多處瘀青。記者周嘉茹/翻攝

據瞭解,警方並非無端將黃姓少年強拉到派出所,是該少年爲轄區列管人口,前不久才捲入一起債務糾紛擄人案遭調查,十八日員警巧遇少年騎腳踏車行經派出所,故將少年帶回偵訊;熟料在檢視手機過程中,意外發現還有女子遭強拍下體的裸照,員警大爲震驚,立即追問被害人身分,但少年堅不吐實,員警擔心不雅照外流,情緒失控才執法過當。

檢警質疑,少年爲避免擄人案曝光,疑爲求自保,找上退警蕭湘瀚透露被桃園警方刑求逼供一事,蕭男前晚陪同少年持驗傷單,跨轄到新北市三峽警分局報案,對涉案三名員警提告恐嚇及傷害罪,三峽警方受理後移往桃園分局偵辦。

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昨召開記者會,指少年滯留在偵訊室七、八個小時,刑求時間長達一小時以上,過程中電擊棒一度電到沒電,另名員警還拿新的電擊棒走來,其他員警都沒有制止,造成少年身上多處傷痕及瘀青,直到隔天凌晨五點多,警方將手機還給少年後要他離去。

詹江村指出,他請警方提供辦案過程秘錄器,警方卻說當時沒有開。桃園分局長吳明彥指出,本案當事人指控遭員警傷害,經調查屬實,已對違法員警從重懲處並追究主管責任,並對受害當事人、家長及社會大衆致歉。

桃園地檢署指出,全案已指派檢察官調查中,至於少年手機中有女子被強拍裸照部分,因偵查不公開,無法透露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