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推動航空城計劃 經複雜研商後列10大優惠方案
▲鄭文燦表示,市府推動航空城計劃經複雜研商後列10大優惠方案。(圖/市府提供)
桃園市長鄭文燦18日於市政會議中,說明桃園航空城計劃地上物補償、安置搬遷等措施表示,在桃園航空城計劃中,有將近6成建築有違章情形,市府不會放棄6成違建居民的權益,目前尚有4,000多件建築正在復估,多是涉及違建認定及拉高補償,因此市府組成認定小組協助認定程序,希望復估在明(2021)年1月完成。
鄭市長也指出,桃園航空城預計於2024年11月全區動工,市府有4年時間可完成拆遷安置,爲加速工程進度,於第一期先取得基本的公共設施、聯外道路、安置區及部分第三跑道及三航廈前期工程所需求的土地,市府規劃第一期優先區搬遷獎勵,讓安置區先行產生,於明(2021)年10月取得安置區土地,供興建安置街廓及住宅,以達到先建後遷的目標,工程也相對能夠分階段進展。
第一期優先搬遷居民必須優先配合搬遷,市府考量居民的權益,加發建物補償金或救濟金25%爲優先搬遷獎勵金,房租補助費80萬元(非合法72萬元)及搬遷補助費,作爲先行搬遷民衆的安置及補助費用,整體同意率非常高,後續期許地政局、工務局將第一期優先搬遷區同意率提高。而第二期、第三期自願優先搬遷區的認定方式,在尊重居民自願搬遷意願及兼顧可進場施工的效益下,就一定範圍建物自願先遷數量達60%以上,就可先行搬遷,不會產生6成居民與4成居民對立的情形,剩餘4成居民願意等待亦可,市府會再逐步溝通,目前早日期待完成遷建的聲浪愈來愈大,因此市府的優先區政策應更加務實且彈性。
鄭市長說,在安置優先措施上,市府預計興建2,400戶住宅,而桃園航空城計劃區內約有3,000戶,由於部分居民選擇另購房屋,因此統計及調查結果顯示2,400戶住宅足以涵蓋遷建居民需求,保證未來會有剩餘安置住宅;且未來剩餘住宅數,市府則會研議轉型爲社會住宅,或進行部分售出等處理方式。針對第一期優先搬遷區者,由於涉及強制性,因此市府優先釋出蘆竹1號、蘆竹2號社會住宅,共530戶作爲優先搬遷區的中繼住宅使用;其它第二、三期自願優先搬遷區,市府會透過包租代管方式協助介紹,讓民衆可以無縫接軌,順利搬遷。
另外,市府成立安置搬遷服務小組進駐協助重建,以居民權益角度面對面解決問題,同時提供建築設計圖、委託推薦優良營造廠、提供建築師公會駐點免費諮詢及專案加速發照等服務,未來也會協助協調相關管線申請及配置服務,讓欲自行重建的居民有選擇性。
鄭市長提出,有關市府協助興建透天安置住宅的部分,由於興建透天住宅所需土地及建物興建成本相較選購安置住宅費用會大幅增加,然而根據意願調查,具有較高配地權利價值地主皆希望自行重建,不希望集中且標準化,未來高權值居民仍有意願,市府會協助遴選優良的營造廠,協助有意願的民衆自行興建。此外,考量居民重建或購買安置住宅需要辦理貸款,爲讓民衆負擔減輕、降低貸款成本,市府與財政部、金管會、銀行合作,未來會成立安置融資服務平臺,邀請銀行提供低利貸款方案讓市民選擇,減輕貸款成本負擔。
鄭市長指出,市府辦理航空城計劃經複雜研商後列10大優惠方案,未來居民安置地區皆位於捷運站旁,且擁有良好的公共建設,相信會大幅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達成國家建設兼顧居住環境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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