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人頭詐領30萬 高中主任緩起訴
陽明高中徐姓主任承辦總統教育獎,她編撰、審查文稿後,由6名親人投稿詐領28萬稿費,此外也利用承辦全民國防機會,用兒子名義詐領2萬,檢方認她態度良好緩起訴。(賴佑維攝)
桃園陽明高中2016年至2019年間,受教育部委託辦理總統教育獎規畫,承辦的徐姓學務主任依法不得領取稿費,卻在編撰、審查文稿後,由6名親人投稿詐領28萬稿費。檢方審酌犯後態度、繳回所得,全給予緩起訴1年,需向公庫繳交15萬和5萬元。
桃園地檢署調查,陽明高中2016年至2019年間,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辦理總統教育獎規畫事宜,並由徐姓學務主任統籌,其中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學校人員處理計劃不得支領稿費,但徐以陳姓丈夫、長子、次子、小兒子、妹妹、外甥女當人頭投稿詐領稿費。檢方清查,總共18筆分別爲4萬至4千多元不等金額,領取28萬9065元。
此外檢方還發現徐姓主任2018年至2019年間,擔任陽明高中全民國防教育學科中心執行秘書,卻在審查完教案後,編撰審查評語,並在審查表填寫小兒子姓名、提供小兒子帳戶,使學校承辦人、出納等人誤認小兒子是審查老師,支付2萬3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