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保母加入準公共化誘因 花蓮提供每月最多3千獎勵金
爲提高保母加入準公共化誘因,花蓮縣今年起加碼推出每月最高3000元的獎勵金。圖/縣府提供
中央推動準公共化服務,爲提高保母加入誘因,花蓮縣政府編列經費,提供每月最高3000元獎勵金;此外,縣內合格保母主要集中在北區,縣府也持續辦理培訓,尤其對於中南區各鄉鎮,盼更多人接受保母訓練,投入準公共化行列。林姓保母說,3000元雖然不多,但不無小補。
社會處婦幼科長範家榮說,縣內登記保母341人,其中310人爲準公共化的居家托育保母,另有12人在兩家準公共化託嬰中心任職。對於居家托育的準公共化保母,政府訂有托育1人每月1萬5300元的收費天花板,以減輕家長負擔,收託上限定爲2歲以下2個、2歲以上2個。
範家榮說,爲提高誘因,中央提供獎勵金,但必須連續收託滿6個月且持續收託,才能申請1年1人1萬2000元的獎勵金;縣府從今年起編列預算,加碼推出「花蓮縣準公共友善托育獎勵措施」,每月提供最高3000元的增額獎勵金。
範家榮說,符合資格的保母,收託2歲以下嬰幼兒,1人1500元、2人3000元,也就是每個月最高3000元,採逐月申請,目的是讓居家保在有收費上限下,更有誘因加入準公共化的行列,提升保母的能量和品質。
北區一名林姓保母表示,現在少子化,每個孩子都是寶,尤其照顧2歲以下嬰幼兒的壓力大,加上物價一直漲,每月3000元說真的不算多,但也不無小補。
社會處表示,積極布建公共托育中心及親子館,目前有新秀、花蓮市兩家公共托育中心,吉安公託預計今年設立,另有鳳林、玉里兩處公託家園,及新秀、洄瀾、吉安、光復、豐濱、中區、南區共7處親子館、花蓮婦幼親創園區提供托育資源,都是希望降低家長照護嬰幼兒的負擔,建構更友善育兒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