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投入準公共化 花蓮加碼獎勵金

中央推動準公共化服務,爲提高保母加入誘因,花蓮縣政府編列經費,提供每月最高3000元獎勵金;此外,縣內合格保母主要集中在北區,縣府持續辦理培訓,尤其中南區各鄉鎮,盼更多人接受保母訓練,投入準公共化行列。林姓保母說,3000元雖然不多,但不無小補。

社會處婦幼科長範家榮說,縣內登記保母341人,其中310人爲準公共化的居家托育保母,另有12人在兩家準公共化託嬰中心任職。對於居家托育的準公共化保母,政府訂有托育1人每月1萬5300元的收費天花板,以減輕家長負擔,收託上限定爲2歲以下2個、2歲以上2個。

範家榮說,爲提高誘因,中央提供獎勵金,但須連續收託滿6個月且持續收託,才能申請1年1人1萬2000元的獎勵金;縣府加碼,今年起編列預算推出「花蓮縣準公共友善托育獎勵措施」,每月提供最高3000元增額獎勵金。

範家榮說,符合資格的保母收託2歲以下嬰幼兒,1人1500元、2人3000元,也就是每個月最高3000元,採逐月申請,讓居家保母更樂於加入準公共化,提升保母能量與品質。

北區一名林姓保母表示,少子化每個孩子都是寶,尤其照顧2歲以下嬰幼兒的壓力大,加上物價一直漲,每月3000元說真的不算多,但也不無小補。

社會處表示,積極布建公共托育中心及親子館,目前有新秀、花蓮市兩家公託中心,吉安公託預計今年設立,另有鳳林、玉里兩處公託家園,及新秀、洄瀾、吉安、光復、豐濱、中區、南區共7處親子館、花蓮婦幼親創園區提供托育資源,希望降低家長照護嬰幼兒負擔,建構友善育兒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