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好友共同向情敵尋仇 他卻被豬隊友開槍「打穿背部慘死」
高雄林姓男子與友人阿凱到鳳山區鳳翔公園跟王姓男子談判時發生扭打,林男持槍對王男射擊,卻導致阿凱中彈身亡,高雄地院依殺人罪等判林男19年半徒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在高雄擺攤買賣的攤商林哲男,因和和王姓男子爭風吃醋,今年三月間相約鳳翔公園談判,林的友人「阿凱」一聽當場出面力挺,雙方見面隨即開打,阿凱狂歐王男,林哲男也加入戰局,持手槍對王男開槍,未料子彈卻貫穿王男手臂後打穿阿凱背部造成他當場死亡,高雄地院審理後,將林哲男判處十九年六月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林哲男與好友阿凱前因女子爭風吃醋,2人在109年3月30日凌晨 4時共同吃宵夜時,談及與王姓男子因女人問題有嫌隙,雙方相約談判,阿凱遂主動表示要與其一起去找王姓男子談判。
王姓男子便與林哲男相約鳳翔公園見面,阿凱莉克駕駛租賃小客車載林哲男前往鳳翔公園。一見王姓男子已在該處等候,阿凱原本開車撞死對方,卻遭林括哲男制止,阿凱停立即下車與與王姓男子扭打,林哲男則持手槍加入毆打王達元,並持槍托毆打王達元頭部,並朝王男開槍,子彈先打中貫穿右前臂,又射入阿凱之左後背部,導致阿凱休克死亡。
但王男仍持續與林哲男繼續扭打,不久旋即倒地,還告知林哲男說阿凱怎麼都不動了,2人這時才上前察看,這時才發現阿凱已中槍,本來林哲男要載走阿凱以掩飾犯行,但卻無力搬運阿凱,於是先將手槍丟棄於草叢內,並由王男打電話叫救護車謊報「發生車禍」。
但警方因現場目擊者已通報該處發生槍擊案,當場逮捕林哲男,並起獲造手槍及子彈。林哲男審理時辯稱,是因搶槍時「走火」,但經過彈道比對,子彈是由高往下射,認定是林哲男趁兩人互毆趁機開槍。法官認定,林男因堅不認罪,又曾因毒品等案入監七年多,阿凱家屬也要求重判,依持有槍枝罪、殺人罪判十九年六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