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三讀通過 榮民水電優待明文入法
因應「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即將屆期,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部分條文。(姚志平攝)
因應「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即將屆期,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部分條文,將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的退除役官兵或其眷屬的住宅自用生活所需水電費優待明文入法;民營事業、團體及私立學校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工作,辦理績效優良者,得予以獎勵。
「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將於今年底屆期,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暫行條例中關於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水電優待等措施,納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完備募兵制配套與妥善照顧退除役官兵。
討論到此案時,國民黨團希望在條文中,納入退役官兵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法源,但昨天協商民進黨及時代力量黨團即以衡平性、財政考量等理由反對,今天經表決後遭否決。
三讀條文明定,未來退除役官兵符合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或其眷屬之住宅自用生活所需水電費,政府得予以優待;退除役官兵之輔導就業,由輔導會創設附屬事業機構,或分別推介至各機關、行政法人、事業、團體及學校予以安置,民營事業、團體及私立學校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辦理績效優良者,輔導會得予以獎勵。
修正後的法案也規定,退輔會得提供創業輔導措施及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給退除役官兵,也得舉辦各種訓練或委託有關機關、事業、團體及學校代爲訓練,參與退輔會公告的職業訓練班者得予補助。若退除役官兵就學,且爲中低收入戶者,退輔會得發給就學生活津貼,成績優異者另得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