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Eats在臺僅有稅籍 勞保罰不到

UberEats在臺僅有稅籍勞保罰不到。(圖/達志影像

國慶連假期間,2名食物外送員因車禍接連發生死亡意外,其中在臺北市發生意外的UberEats外送員,勞保局先前稱公司名稱對不上來,仍未開罰,但經過了解後發現該公司僅在臺灣有稅籍登記,並未做工商登記、不是勞保條例中的投保單位,因此恐怕無法以勞保條例開罰。

而該名UberEats外送員爲兼職,有在其他的投保單位投保就業保險,目前兼職並未強制投保就業保險,因此也無法以就業保險法開罰。

另外,在桃園市發生意外的foodpanda外送員,勞保局先前稱因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未提供完整資料,因而無法開罰,據瞭解,該名foodpanda外送員10月9日纔到職、10月10日就發生死亡意外,勞保局官員表示,因爲外送員並未與外送平臺約定薪資,因此與按同一工作等級計算,如沒有同一工作等級,就按基本工資23100計算開罰僱主應負擔勞保4倍、就保10倍的罰鍰。

以到職2天、基本工資23100元試算,僱主應負擔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爲108元、就業保險爲11元,以勞保4倍、就保10倍試算,恐怕也僅開罰542元。

而勞工退休金的僱主所稱爲「指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負責人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勞保局官員說,如果確認有僱用事實,會先請僱主補提繳,若未補提繳會再依勞退條例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