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役監修法竟放寬毒犯資格? 綠黨團:再犯就抓回去關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上午迴應時事議題。(黃婉婷攝)
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外役監條例》修正案,此次修法放寬施用及持有毒品者有遴選進入外役監資格,遭國民黨立委林爲洲質疑,「毒犯進入外役監,1個月可以放假2天回家吸毒,他戒得掉嗎?」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劉世芳強調,外役監服刑期間若吸毒,結論就是抓回去關,還要林爲洲回去相關修正條文從頭到尾看一次。
黨團書記長莊瑞雄指出,聯合國通過罪犯處遇條例後,臺灣也在1966年跟進制定外役監條例,這是受刑人最低處遇條件,世界各國也援引至今,各黨派也爲此有所努力。 莊瑞雄強調,外役監是中間處遇機構,當事人接受司法制裁後總是要回到社會,此次修法目的是排除致死、貪污、重刑犯、致死、經濟犯等重大犯罪的遴選資格,至於輕罪,除非要挑戰大法官會議解釋,若是販毒當然不得遴選,但不該剝奪6個月以下輕罪者的自新機會。
莊瑞雄指出,法務部講得很清楚,私用毒品部分會以全面驗尿、加強管制的方式阻止再犯,這種作法纔是正辦,他理解大家都討厭毒品,但毒品類型多,這次除了林爲洲之外,其他黨派都沒有特別意見,他重申,「輕罪部分讓他有機會重啓再新,這是朝野共識,不要讓爭議者放在外役監。」
劉世芳也說,林爲洲話說得很聳動,但立院朝野4黨都知道,修法就是要落實中間處遇措施,也要求法務部別讓錯誤再發生,林爲洲說外役監可以週末回家爽吸毒,代表他對政策不理解,要是有受刑人在返家期間吸食毒品,結論就是被法務部抓回去關,建議林爲洲回去把修正條文重頭再看一次。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