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曾是徐翔“保護傘”?證監繫統又一高層落馬
5月28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與山東省監委對重慶證監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毛畢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早在2020年12月,中紀委官網消息,毛畢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當時有消息稱,毛於去年11月下旬到北京開會,就被帶走。
對於毛畢華的落馬,業內多將其與昔日“股神”徐翔聯繫在一起。正是毛畢華2015年9月從證監會稽查總隊總隊長調任至重慶證監局,兩個月後徐翔被收監。
“腐敗貫穿職業生涯”
儘管此前有多位證監繫統高層落馬,但此次毛畢華的被查,無疑要嚴重得多。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的內容,經查,毛畢華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一再拒絕組織教育挽救,自詡手段高明,精心設計、層層佈防,串供並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對抗組織審查;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熱衷酒場飯局,新冠疫情嚴重期間仍頻繁接受監管對象宴請、擅自離崗外出遊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漠視廉政紅線,追求腐化生活,既想當大官又想發大財,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在與監管對象交往中貪大錢佔小利;宗旨意識淡漠,無視公權力政治屬性,干預證券監管工作,破壞監管秩序,嚴重損害監管形象;甘於被“圍獵”,腐敗貫穿職業生涯,長期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毛畢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證監會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毛畢華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自1996年從北京大學經濟學院畢業進入證監繫統,毛畢華從一名最普通的主任科員做起,直到被查落馬,24年的職業生涯,全部都是在證監繫統中度過。官方對其評價“腐敗貫穿職業生涯”,也從側面印證了其在證監繫統的長期貪腐。
毛畢華調離稽查部門2個月徐翔被抓
儘管毛畢華落馬剛剛被公佈證實,但在此前,這一消息就已經開始流傳。
今年1月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官網“證監局領導”欄目就進行了更新,重慶證監局黨委書記、局長一職,由趙山忠擔任。
而對於毛畢華落馬的具體原因,目前官方並未詳細公佈。但業內有傳言稱,其與昔日的“股神”徐翔,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甚至被稱爲是徐翔的“保護傘”。
長期以來,徐翔處事極其低調。根據公開信息顯示,2005年,從未上過大學的徐翔從寧波搬遷到上海,正式成立澤熙投資。短短時間,澤熙投資聲名鵲起,風生水起。其中最爲輝煌的2014年,四年期股票私募產品中澤熙投資豪取了前三甲,其中澤熙3期以535.94%的收益率位居私募榜首,澤熙1號和澤熙5號分別以361.25%和181.32%居第二和第三。
但風光無限的背後,徐翔與澤熙也備受質疑,內幕交易、操縱股市的批評也始終伴隨。而這段時間,毛畢華都是在證監會的稽查部門工作。從2001年至2015年,毛畢華從稽查局的一個副處長一路升至稽查總隊長。但在2015年,二人的命運都出現了轉折。當年9月,毛畢華調任中國證監會重慶局黨委書記、局長,就在短短的2個月後,徐翔以戲劇性的方式被警方在杭州灣跨海大橋上控制,並從瀋海高速公路杭州灣高速庵東出口附近帶走。
證監繫統多位高層落馬
隨着金融系統反腐的深入,證監部門也開始出臺政策,紮緊“籬笆”。
28日,證監會發行部副主任李維友在證監會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證監會發布《系統離職人員入股行爲監管指引》,於6月1日實施。
此次發佈的指引,針對證監繫統內離職人員不當入股行爲實施“靶向管理”。李維友介紹,指引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明確不當入股情形,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利用原職務影響,存在利益輸送、不適格股東入股、違規資金入股的屬於不當入股;二是覈查責任,是否存在離職人員入股情形,屬於不當入股的要予以清理,要進行專項說明;三是強化審覈監督,建立獨立複覈制度,發現違法違紀,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就在毛畢華之前,已有多位證監繫統高層落馬。
2020年11月,中紀委官網發佈消息稱,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童道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在海南省任職之前,童道馳曾在證監會有接近14年的任職經歷,歷任證監會規劃發展委員會委員、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發行監管部副主任、國際合作部副主任以及國際合作部主任。
此外,包括證監會原副主席姚剛及前任秘書劉書帆、證監會原主席助理張育軍、發行監管部處長李志玲等人,都已經因貪腐案發,被立案調查。
2018年,證監會原副主席姚剛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0萬元,以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