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祿獵山羌給罹病母親吃遭判刑 蔡英文特赦理由曝光

王光祿(左一)在法律扶助基金會陪同下,到司法院前請求召開憲法法庭。(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狩獵給罹病母親,遭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對此,總統英文在第二任期屆滿一週年之際,予以特赦。對此,總統府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這對於推動原住民歷史正義轉型正義工作,特別具有意義

王光祿在102年7月時,在河牀上撿到一把獵槍,接着他持該把獵槍上山狩獵,獵得一隻長鬃山羊山羌。不過,他也因獵槍,遭判刑3年2個月;而獵捕保育類動物部分判7個月,合併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

對此,原民團體律師在104年,最高檢察署表示檢察總長顏大和針對王光祿案提起非常上訴,臺東地檢署才暫緩王光祿入監。在106年時,最高法院就王光祿案聲請釋憲;110年時,大法官解釋,僅有部分違憲,王光祿案件最高法院續審

不過,蔡英文在20日第二任任期屆滿一週年之際,依據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獵捕野生動物觸法的布農族原住民王光祿,免除其刑之執行。

Kolas表示,司法院就原住民狩獵案在5月7日作成釋字第803號解釋,其中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不受相關條文限制之規定,大法官認爲「傳統文化」應包含原住民依其所屬部落族羣所傳承之飲食生活文化,而以自行獵獲之野生動物供自己、家人或部落親友食用之非營利性自用之情形

Kolas說,憲法明文肯定多元文化價值,保障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之文化權利。在原住民族文化中,族人山林共同分享、共同生存,相互依賴,日常狩獵是族人生活文化的一部分。

Kolas表示,王光祿雖然因爲狩獵野生動物而觸犯相關法律,但蔡英文認爲,考量他的狩獵是爲供罹病的家人食用;狩獵自用也經大法官認爲這屬於原住民傳統文化之範疇,情可憫恕,因此特赦王光祿,彰顯政府尊重原住民族生活文化,促進族羣主流化發展之用心

▼總統府頒佈特赦令,原民獵人王光祿免判刑。(圖/翻攝總統府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