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店鋪撤店後退款成難題 短視頻平臺稱正在調查
來源: 信網 責編:王熠冉 2024-07-09 11:05:42
信網7月9日訊(記者 趙寶輝)“店鋪突然就撤了,想退款連人都找不到。”6月9日,市民王女士通過一短視頻平臺在一家名爲“小小鞋業務連”的店鋪中購買了一雙價格爲888元的女士高跟鞋。然而,在收到商品後的試穿過程中,消費者發現自己購買的鞋子尺碼並不合適,遂聯繫賣家希望能夠辦理退貨退款手續。讓這位消費者始料未及的是,當她按照平臺規定提交退款申請時,卻發現該店鋪已經從平臺悄然撤離。
王女士說,她在下單購買鞋子時店鋪的經營爲正常狀態,自己當初也是單純地通過店鋪頁面的商品描述和用戶評價來做出購買決定。直到需要退貨時才發現店鋪已經關閉,而此時的退款申請已經被拒絕,理由是商家已經下架所有商品並關閉了店鋪,無法提供售後服務。
這一情況引起了王女士的不滿, “即使他們店鋪關閉了,我覺得商家也應該繼續提供售服務,包括退換貨等。”此外,在採訪中,王女士還對於短視頻平臺的的監管能力提出了質疑。儘管平臺方聲稱有嚴格的入駐審覈流程和售後保障機制,但在實際操作中,卻未能有效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針對王女士的遭遇,信網聯繫了短視頻平臺客服人員。對方經查詢訂單編號後迴應,他們的確接到了消費者的投訴,平臺給消費者已經賠付了120元無門檻優惠券。“我們現在已經啓動了調查程序,並嘗試聯繫商家。但由於商家已經關閉店鋪,暫時無法取得聯繫。”同時,平臺方面表示會跟進此事,盡力幫助消費者解決退款問題。
“雖說對方已經撤店了,但是我還是希望商家能夠解決好我的這次售後問題,這是他們的責任!”在王女士看來,商家無故關閉店鋪逃避責任,這不僅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侵害,也是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爲。
針對此事,山東齊魯律師事務所的馬宏力律師評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以及獲得賠償的權利。商家在撤店前應當及時通知消費者,並妥善處理好後續服務事宜。否則,商家將面臨法律責任,並可能受到罰款或其他行政處罰。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分析,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可以採取以下步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首先,消費者應當聯繫電商平臺客服,瞭解店鋪撤店後的退款政策和消費者的權利。許多電商平臺會有消費者保障計劃或者擔保交易機制,即使店鋪已經關閉,也可能有機會通過平臺申請退款。如果平臺未能解決問題,消費者可以向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請求介入處理。
如果上述途徑都不能解決問題,消費者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商家退還貨款並賠償損失。消費者需要準備相關證據,如訂單信息、支付憑證、商品照片或視頻等,以證明其消費行爲及退貨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在知悉或應當知悉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內有權提出訴訟。
[來源:信網 編輯:王熠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