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毒逼女賣靈肉 狠母判18年
原民姊妹小美與小英,孝順又疼弟弟,結果卻成了染毒媽媽的搖錢樹。兩姊妹讀國一、小六時,媽媽阿蓮常以「弟弟沒奶粉吃」,逼她們與四名男子性交易,換來的錢,卻拿去買毒品解癮,弟弟只能喝糖水。彰化地院對狠心媽媽做出十八年重刑判決,四名嫖客各處四年至九年六月不等徒刑。
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發生在九十六年三月至九十七年底,阿蓮因爲先生不在家,與小美、小英及剛出世的兒子都租住在彰化市一處公寓,認識同樣染有毒癮、在墓園工作的四十九歲邱姓男子,雙方以乾姊弟相稱,阿蓮隨後也受僱到墓園幫忙,兩人走得近,邱男竟也與小美髮展出「不倫戀」。
媽媽的乾哥哥變成自己的男朋友,小美與常稱舅舅的邱姓男子有過多次性關係,阿蓮也知情,但不以爲意,甚至邱男隨後還「大小通吃」,連才就讀小六的小英也不放過;邱男趁着小英睡覺時逞獸慾,小美撞見向媽媽投訴,結果,阿蓮連罵一句都沒有 。
邱男九十七年元月因案入獄,小美、小英姊妹原以爲可脫離夢魘,沒想到媽媽這時又生下男嬰,家裡更是缺錢,媽媽接着就以「弟弟沒奶粉吃」爲由,逼着她們繼續出賣靈肉。
小美與小英都相當疼剛出世的小弟弟,所以儘管心不甘、情不願,當媽媽代找客人時,就用「弟弟沒奶吃」的一句話,讓她們的心頓時軟化,乖乖地跟柯姓阿伯、林姓、劉姓叔叔上牀,交易後所得的一千元,都落到媽媽手上。
兩姊妹說,當媽媽說出「弟弟沒奶吃」時,就會覺得不舒服,且覺得如果不去性交易,家裡的生活就過不去。小英還說,只是後來才發現,媽媽拿到錢後,都是拿去買毒品,弟弟還只是喝糖水。
性交易的地點不是在自家房間、就是汽車旅館,爲了掩人耳目,到汽車旅館時,阿蓮也都跟着前往,有時還會先跟客人喝完酒後,再眼睜睜看着女兒出賣靈肉。
小美與小英的遭遇,也造成在學校的行爲異常,常蹺課、逃學,後來成了問題學生被查獲安置,整起事件也才曝光。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連同媽媽阿蓮、及好吃「幼齒」的邱姓、柯姓、林姓及劉姓男子一併移送偵辦。
彰化地院昨對這起罕見的妨害性自主案做出判決,將狠心的媽媽阿蓮重判十八年徒刑、併科罰金五十萬元;邱男則判九年六月、柯男九年二月、林男六年二月、劉男四年。
阿蓮對女兒做出如此不堪的事,被安置的小英,卻仍然愛着媽媽,在寫給同樣被安置不同收容所的姊姊小美信中,雖提到心中痛苦與不知如何面對未來,卻也透露着「全家團圓」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