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販售戰略高科技貨品到伊朗 臺中精機遭起訴

臺中地檢署查獲臺中精機公司涉嫌未申請販售戰略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即違法將相關貨品販賣到伊朗將臺中精機及林姓副理起訴。(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臺中精機廠公司林姓副理未向經濟部申請核發「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爲將立式加工中心機等相關設備販賣給管制國家伊朗的CAT公司,涉嫌先假報買方是不屬管制地區的「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業者,經查驗放行後,再由CAT公司委託貨運業者將「到貨港」更改爲伊朗的阿巴斯港,透過此違法手法,自2016年至2019年先後完成銷售6次。臺中地檢署今天依法起訴林男及臺中精機。

經濟部爲管制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管制地區,自2006年5月22日陸續公告「輸往北韓及伊朗敏感貨物清單」,並先後在2007年11月、2018年1月間公告修正清單內容,如欲輸出清單項目貨物到北韓及伊朗,應先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核發「戰略性高科技貨品(SHTC)」輸出許可證,憑證報關出口

臺中精機的國際行銷服務處林姓副理,今年50歲的他自2015年至2019年間負責俄羅斯中東東南亞南美洲東歐等區客戶開發及海外工具機銷售、進出口業務。而臺中精機的立式加工中心機、立式車牀臥式CNC車牀等貨品,都屬管制對伊朗輸出的「戰略性高科技貨品」。

起訴書指出,林男爲規避立式加工中心機、立式車牀及臥式CNC車牀等相關貨品管制措施及申請輸出許可程序,與伊朗的CAT(Control Afzar Tabriz Co.,Ltd)公司協議,由CAT公司提供不實買受人資料,由林男轉交給不知情的報關行,讓報關承辦人員在業務文書的「買方國家」及「運送國家」欄位,填寫不屬於管制地區的「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林男以臺中精機公司名義持向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及臺中關申報海運出口報關,經免審、免驗及貨物查驗放行後,CAT公司業者再委託貨運承攬業者,將貨運提單的「到貨港」,更改爲伊朗的阿巴斯港,並委託2家貨運代理業者提領,違法將相關貨品運往伊朗銷售,損害高雄關及臺中關審查審驗出口貨物的正確性

臺中地檢署據報,指揮法務部調查臺中市調查處人員,在今年7月間先後搜索臺中精機、相關貨運公司船務公司,查扣出口報單及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間共6筆相關成交確認書等資料。

林男及臺中精機公司代表人在檢調偵訊時自白,並有多人作證,檢察官以林男爲臺中精機公司受僱人執行相關業務涉及違法,今天將林男與臺中精機均依違反戰略性高科技貨品未經許可輸往管制地區等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