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要優化新房戶型供應結構?
李宇嘉(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
近日,上海市住建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規自局發佈《關於優化本市新出讓商品住房用地套型供應結構的通知》,優化多層、小高層、高層建築的商品住房中小套型住房建築面積標準。其中,多層建築中小套型標準從90平方米調整爲100平方米,小高層從95平方米調整爲110平方米,高層從100平方米調整爲120平方米。相比2016年規定,調高了10~20平方米。
同時,關於中小套型住宅最低比例執行的區域要求,2016年的規定是,中心城區不低於70%,郊區不低於60%(部分矛盾突出區域爲70%),軌道交通站周邊區域80%以上。此次新規提出,中外環間不低於70%,中環以內不低於60%,新城和南北轉型重點區域不低於60%,外環外不低於50%。相比2016年,各區域下降10個百分點,不再一刀切執行“90/70”政策。
這個政策出臺的背景,就是住房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執行“90/70”政策,目的是單位用地上創造更多的房子,滿足住房供不應求背景下不斷上升的需求,而且以中小套型爲主,反映了以滿足剛性需求爲主,突出民生屬性。但目前來看,剛性住房需求開始轉向二手住房市場。今年1~7月份,重點25城二手住房銷售佔比達到65%,相比2019年上升30個百分點。
而且,1~7月份90平方米以下二手住房佔比43%,增長7個百分點。這就導致,新房供應越來越偏向改善型需求。數據顯示,近年來熱點城市120平方米以上戶型的新盤受到市場歡迎,銷售佔比在明顯提升。考慮到新房加二手房在內的總的供應已經平衡甚至飽和,存量住房消費時代開啓。由此,調整新房供應戶型結構,增加中大戶型供應,乃順應需求變化的結果。
同時,二手住房具有分佈廣、即買即住,單價較低(總價也低),具備學位等綜合優勢,導致新房中小戶型銷售去化較難。另外,近年來地方政府爲了穩定地價,供地區域轉向中心區,而開發商爲實現確定性業績,也迴歸中心區獲取優勢地塊。因此,調整新房供應戶型結構,也是爲增強新房供應有效性,壓縮供應總量,與二手住房錯位競爭,吸引開發商拿地開發。
當中心區地價在高位徘徊,開發商都在爭取中心區的高端改善客戶,新房供給端競爭就比較激烈,倒逼各開發商都在打造高溢價產品,即所謂大戶型、大平層等高端產品。可見,土地市場也進入了“買方時代”,地方政府也要順應拿地需求的變化,而類似上海出臺的新房戶型結構調整政策,收縮中小戶型佔比,一定程度也在給開發商讓利,完善營商環境。
同時,中心區地價比較高,很多還有歷史文化或建築保護,容積率也不會太低。如果仍執行“90/70”政策,片區居住擁堵、界面會不甚美觀,不僅導致小戶型去化難(需求被二手房分流),而且針對改善型需求的大戶型也無法獲得客戶的認可。當然,考慮到很多二手房供應效率不高(比如老舊小區),剛需和保障性住房客戶也有買新房的訴求,政策也做了考慮。
比如,即便增加了中大戶型新房供應的比例,但中小戶型供應仍舊是主導,多數區域佔比在60%及以上,中外環間不低於70%,只有外環外中大戶型佔比可到50%。這意味着,土地資源緊張的中心區,還是要以中小戶型爲主。把中小戶型最低面積調整到100平方米,也可以打造“緊湊型”的三房戶型,這也是近年來普通改善型需求的普遍形態,或經濟型改善。
上海的外環外土地資源充裕,中大戶型可以做到50%。如果真想消費一些超大戶型的,甚至是低密度住房,基本要轉向外圍區域了。同時,政策還提出,繼續將新建各類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的5%保障房和15%自持租賃房等納入商品住房用地套型結構統籌範圍。也就是,總的住房供應中還是要配建保障性住房。考慮到這一點,上海土地供應仍堅持民生消費導向。
政策還提出,加強新出讓商品住房用地套型結構的區域統籌,也就是在大區域範圍內實現中小套型的達標。比如,中外環間區域不低於70%,指的是中外環這個大片區內不低於70%,不是每一個項目都要達到70%。這就需要對中外環間區域內各個片區的需求進行摸排,實施差異化的指標控制,更有利於滿足需求。當然,也對地方政府的規劃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總的來說,上海優化新房供應戶型結構,是以供給端的積極變革,順應需求端的新變化、新特徵。在充分保障開發商合理利潤的前提下,把如何開發、如何定價(限價也鬆綁了)的主動權給到開發商。這有利於區分新房和二手房供應的差異性,更好激發開發商拿地,打造差異化的住房產品,滿足和激發居民改善住房的願望,促進新房和二手住房的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