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他還能開車!纔剛撞死騎士被起訴 藥材送貨員12天后又撞死行人
▲丁姓男子纔剛肇事害死機車騎士,卻沒學到教訓又撞死行人。(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丁姓男子去年11月才因撞死機車騎士,被新北地檢署起訴,沒想到起訴12天,丁男又在開車載送藥材行經臺北市文山區時,沒注意車前狀況,迎面撞上剛參加完教會活動的鄒姓婦人,鄒婦頭部重撞擋風玻璃,因嚴重外傷送醫不治,丁男到案辯稱沒看到婦人,對接連肇事一事沉默不語,臺北地檢署再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丁男。
24歲的丁男在2018年4月2日時,開車行經新北市中和區民樂路與新生街口,因左轉時撞上直行機車騎士,導致騎士死亡,新北地檢署調查後,在2019年11月28日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丁男。
但是丁男顯然沒有學到教訓,被起訴後12天,在12月10日晚間8點左右,開着藥材行公司車,載送藥材行經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路36巷口的行人穿越道時,又沒注意車前狀況,直接撞上剛參加完教會活動,準備回家的50多歲鄒姓婦人,鄒婦頭部外傷嚴重,撞擊力道之大,連車子前擋風玻璃都碎裂了,鄒婦經送醫急救,深夜宣告不治。
丁男再次肇事後辯稱沒看到婦人要過馬路,檢警問他纔剛因中和肇事案被起訴,爲何沒學到教訓、小心開車,他卻沉默不語,檢察官調查後,以丁男行經人行穿越道前未依法減速等理由,再次將丁男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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